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地委、地区行署名义开展的地级表彰奖励活动。代地区行署承担地区行署直属事业单位不设党委、党组部门科级干部任免等相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和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法规仲裁科。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科。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劳动关系与信访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贯彻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等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区人才综合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及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等工作。
(七)养老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保准等工作。
(八)失业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等工作。
(九)基金监督与退管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联系电话:0457-2756315
领导班子成员:
潘滨,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刘文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黄志强,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佟晓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鞠胜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彬,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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