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科学技术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7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科学技术局是地区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地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 地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省、地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企业发展平台和科技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地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编制全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六)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九)贯彻落实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地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十二)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教强区,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地区科技管理平台,完善管理流程,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政府部门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转变,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贯彻落实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第四条 地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政务、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化、人事工资、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贯彻实施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的协调、评估、监管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年度科技计划资金预算协调及资金使用工作;负责本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培训统筹统计工作。
(二)项目规划管理科。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及科技计划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地区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研究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相关领域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科技资源和数据开放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等领域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领域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负责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和外国专家项目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承担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管理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负责专家信息库建设相关工作。
(三)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省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诚信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提出我区具体措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及产业化工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管理等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评价,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地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及成果档案管理;负责网站建设、科技情报、科技奖励推荐工作。
第五条 地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副局长、地区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六条 地区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班子成员:
范新立 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
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35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0457-2732018.传真:0457-2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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