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召开党组会议 刘杰主持
6月2日,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党组书记刘杰主持召开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有关论述、对黑龙江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2023年第12次地委委员会议、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地区人大工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察实情、谋良策、破难题、促振兴”大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晓晨,秘书长、党组成员周明出席会议,副主任徐英、副地级干部刘海森及委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地区人大工委认真全面依法履职助力“六个兴安”建设行动方案》,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在助力创建文明兴安中体现人大担当。
会议强调,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就是依法履行职责,就是落实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更好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调查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助力“六个兴安”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会后召开的主任会议上,会前学习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传达贯彻了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第四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