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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75 发布机构: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0-26 09:5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它信息
关键词:
时效: 现行时效

关于对《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规范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指导办法》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事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就业大局,作为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实行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结合大兴安岭实际,特起草此通知。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各县(市)、去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对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

三、文件执行范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执行时间依据法律调整进行调整。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

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事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就业大局,作为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实行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好相关责任。文件对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规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程序、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法律责任、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监督进行规范。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此文件由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7-2756415。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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