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75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09:5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关键词: | |||
时效: | 现行时效 |
关于对《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规范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指导办法》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事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就业大局,作为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实行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结合大兴安岭实际,特起草此通知。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各县(市)、去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对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
三、文件执行范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执行时间依据法律调整进行调整。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
企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事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就业大局,作为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实行经济性(规模性)裁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好相关责任。文件对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规定、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程序、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法律责任、经济性(规模性)裁员的监督进行规范。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此文件由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7-2756415。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字体: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