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z6尊龙旗舰厅 >政务公开 >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058 发布机构: 地区行署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1-09-20 10: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2021〕46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关键词: 大兴安岭地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时效: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各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 2021 年行署第 9 次常务会议、 2021 年第 20 次地委委员会议、2021 年第 2 次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1 9 18

附件:1.

         2.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政策解读


【字体: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