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82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署办〔2022〕23号 | 主题分类: | 行署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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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十四五”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开启教育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也是谱写新时代我区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战略机遇期。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阶段性发展目标,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地委、行署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科学调整网点布局、持续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提升师资水平、系统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全面实现,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我省中上水平。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9.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58%,分别超过省平均水平2.33和3.38个百分点。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安置率和留守儿童入学率100%,全部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截至2017年我区三县四区全部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发展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普通高中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专科和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贯彻落实民族教育发展政策,我区两所民族学校均被省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为首批“黑龙江省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
虽然我区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林区发展的战略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明显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均有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等保障体系缺乏长效机制;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够充分;教育理念不够先进,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不能适应提升质量和促进公平的新要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不够顺畅。这些短板问题,亟待予以破解。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看,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教育也在不断变革,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和学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共同富裕,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要更为迫切,教育大变革时代正在到来。从我省、我区看,我省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赋能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我区管理体制改革后,聚焦突出“一个优势”、维护“两大安全”、发展“七个产业”、强化“三个保障”的思路举措,需要教育为林区转型和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谱写林区新时代美好教育新篇章。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均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队伍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全力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进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进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新阶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完成水平稳定在全省中上游。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蓬勃发展,基本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成具有林区特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政府依法行政、引领教育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指 标 | 2025年 | 属性 |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 90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7.5 | 预期性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75 | 预期性 |
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 83 | 预期性 |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75 | 预期性 |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双师”比例(%) | 85 | 预期性 |
中小学体质健康达标率(%) | 88 | 预期性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2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坚持“五育”并举,厚植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加强德育教育。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并将其融入到大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落实国家德育教育内容,从大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着力构建有效衔接的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因地因校制宜,发展素质教育,实施中小学德育“红扣子”工程,继续开展“七色”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中华经典诵读和文化传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青少年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打造“三全育人”模式。深入实施《大兴安岭地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大思政、一体化思政课建设,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和各学科德育功能,在大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渗透思政要求,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发挥协同育人功效。
2.加强体育、美育和健康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发挥地域优势,开展雪地足球、滑冰和滑雪等冰雪体育项目,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强化学生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和锤炼意志。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增强育人成效,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小学开展科学用眼教育,做好视力监测,降低学生近视新发率。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生涯规划、社会实践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撑与服务。
3.加强劳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牢固树立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正确观念。实施最美劳动实践工程,积极探索具有林区特点的劳动教育模式,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教育孩子从事家务劳动、反对餐饮浪费、珍惜劳动成果、养成劳动习惯。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建设好示范性研学营地和基地,设计精品线路,推出经典课程,做强做优“七色”研学教育品牌,通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磨砺学生意志品质和培养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办好校外活动中心。加强国防教育。
(二)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是教育的根本,是教育的重中之重。“十四五”时期,推动基础教育“补短板、调结构、促公平、提质量、突特色”,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纵深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强化地区统筹责任,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推动公办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政策落实。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办园规划建设,全面增加公办幼儿园的学位供给。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奖励办法》,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通知》精神,实施幼小科学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小学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坚持开展“小学化”治理,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分类管理和幼儿园教师配备,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
2.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义务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发展,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协作机制,“强校”带“弱校”,推进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间办学水平差距。深入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激发办学活力,打造质量上乘的初中样态。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推动服务扩容提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落实中小学减负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零起点”教学,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实施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操作指南》为依托,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巩固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4年加格达奇区,2025年塔河县,先后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
3.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加大高中教育资源全域统筹力度,适时调整普通高中网点布局,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大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力度,促进县域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拓展实践和创新渠道,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做好教材选用和教学指导工作,落实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实施水平监测。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积极探索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新途径。
4.提升特殊教育能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科学规范安置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7%以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强化融合教育,巩固提高加格达奇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及教育安置办法。加强特殊教育系统数据核查,落实“一人一案”。完善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到校上课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或远程教育支持。全面执行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方案,推行新课标新教材,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在安排本级财力时对民族教育给予倾斜,优先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深入推进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呼玛县、塔河县要加强两所民族文化基地学校内涵建设,开设民族特色地方课程,办好非遗文化传承班、鄂伦春语言课堂,注重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及优秀成果。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双语”教学活动,促进双语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6.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科学配置区域教育,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教育资源适度整合。加大对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办学校调整力度,建立同我区发展新空间格局匹配、与学龄人口动态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布局结构。优化教师资源供给,对外实施名校名师结对、对内实行联盟式发展,构建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共享平台,人员在属地教育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流转;建设地域内高中教育师资共享平台,实现县域间高中教师资源流转。实施“名校教师结对建设”工程,与名校开展深度合作,实现课程、培训、考试和教研等资源共享。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途径,柔性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探索实施中小学教师评聘分开,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的内生动力,促进教师专业化,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设置,加快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紧密对接“六个强省”建设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加快职业教育转型发展,形成分类特色发展格局。统筹办好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积极构建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 2”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调节生源结构,强化职普均衡,推动职普融通。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突出大兴安岭技师学院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功能,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视发挥技师学院中职层次学制培养办学功能,做实“职教高考”,拓宽学生成长渠道。
2.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机制。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完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推动地区职业教育联盟实体化运作。围绕服务中医药、现代农业、冰雪旅游、绿色产品、健康养老等产业,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实现职业院校之间、院校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办学资源共享共通。助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校企合作,共建1个现代林业产业学院,在各林业局设立产业教室,在办学、招生、生产、科研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发挥为双寒产业服务功能,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共建寒地中药材产业学院。组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兴安文化研究团队,为地区民俗文化、地方特色旅游文化发展服务。
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制度。强化当地政府支持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大保障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畅通职业教育发展通道,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服务贡献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加强职业教育选修课建设,加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健全各级各类议事规则和权益保护救济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科研制度。
4.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突出发展优势和培养特色,力争创建2个精品、重点专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平台。漠河市职业技术学校发挥本地优势发展特色专业,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实力。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对接产业发展,开展省高水平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利用专业群建设,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技术技能平台建设、社会服务提升等九个方面,到2024年专业群整体水平在全省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利用、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居一流水平,为林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适应快”“高素质”林业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林区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兴安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四)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创新教育服务业态,进一步完善供给更加充分的学习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人人、时时、处处可学的教育服务体系。
1.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终身学习通道。聚焦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着力建设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注册学习制度和学习服务机制。推进开放大学改革发展,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继续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开展再学习再就业和技能培训。改造融合各种学历继续教育形式,形成“互联网 继续教育”模式,建设和开发彰显我区冰雪文化、民族风俗、生态旅游、宜居养老特色的继续教育线上线下课程。
2.稳步推进社区教育。结合地域特色,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大兴安岭智慧教育云平台建立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社区教育。积极开发老年教育资源,各县(市、区)依托社区教育学院至少开办1所老年大学,同时老年大学可以开办分校,向乡镇、林场延伸。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创建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建设。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师德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教育列入教师入职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必修课。创新师德教育和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师德典型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展播、师德标兵表彰、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师德楷模。建立教师职业宣誓制度。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和师德监督体系。完善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师德问题通报和问责机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
2.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师专业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地级骨干培训、县级全员培训、校本实践研修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创新教师研训模式,提供菜单式选学服务,满足教师多样化培训需求。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本地学习与外地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实施“三名人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继续落实好国培、省培计划,加强对各级各类教师,特别是乡村薄弱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培养。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强化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政策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提高校长管理水平,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服务林区发展的教师分类培养与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兼职教师培养。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企业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提高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加强地县两级教师进修学院(校)建设。
3.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依法保障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执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考核评优、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力度,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清单》,切实为教师减负。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完善评选表彰奖励机制,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互联网 教育”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新技术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内生变量作用。
1.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面落实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更新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多媒体设备设施,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提速增智。积极推动“空中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等数字化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好国家、省地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支持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基于数字化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教育管理数字化水平普遍提升。
2.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巩固数字化校园建设、“三通两平台”建设成果,以物联网为基础,推动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推进校园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体化环境,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按照“三全两高一大”目标,搭建先进、高效、便利、安全、环保、节能的智慧校园环境,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教育信息化、数字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3.大力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按照全区统筹、全员参与、骨干带动、示范辐射、整校推进的原则开展全员培训,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培训任务,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培训。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将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养,教育引导学生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七)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突出综合集成,注重协同高效,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办学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
1.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建立中小学教职工“区域统筹、总量控制、按需聘任、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完善编制和岗位管理方式,强化教育部门对区域内中小学校教职工统筹管理职能,使教职工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人社部门按照30%、40%、30%比例标准,核定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职务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岗位总量内,实行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组织教师招聘工作,确保专任教师“有编即补”“退补相当”。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帐户”,调剂已经满编和超编、但仍需补充教师的情况。探索“县管校聘”1个聘期为三年,实行合同管理,建立退出制度,规范学校与聘用人员关系。聘期内对空出岗位,由县级教育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剂,三年期满后对所有岗位进行重新聘任。推进中小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对中小学教师考评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在全区中小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责任,将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和常态工作。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探索以“五育并举”为核心的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疾。探索建立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标准。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
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着力提高命题质量,探索适应新高考改革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模式。科学推动高中新课改新教材的实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人才衔接贯通培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试评价制度。
4.推进教育督导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到2022年末,全面完成地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机构及人员的调整充实和完善等工作。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善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实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并开展常态化督导。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和督导问责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积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专项督导评估。
(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实施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1.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实施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治培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水平。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2.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坚持教育行政清单治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健全政府跨部门政策衔接和统筹协同机制,加大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力度。用好评估、督导、通报、挂钩、追责等手段,改善教育管理。开展教育舆情的常态化监测,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教育重大事项的公示与听证制度。
3.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实行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组织执法检查,确保违法违规办学得到有效治理。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完善民办教育机构变更、退出机制。
4.全面提升校园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出现校园安全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健全各级各类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以国家、省、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安全管理技能、知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全面加强学生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建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度机制。强化师生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各类应急逃生演练,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组织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建设工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全面深化依法治教。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教各方面。重视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力量建设。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转变治理理念,切实把法治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教育治理的根本依托。推进依法治理,把法治融入教育管理各环节、办学治校全过程,用法治手段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发挥法制教室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广参与式、体验式法治实践,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按照教育财政责任事权划分,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稳定教育投入基本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办学校、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绩效,集中有限财力,聚集关键短板,规划项目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分阶段有序推进,根本性解决困扰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好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安排教师培训,逐步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转移。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教育经费统计体系管理,充分发挥其决策咨询、监测监督作用。
(四)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的实施和组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机制,将相关任务细化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规划内容落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助力教育发展的新机制新格局。加强家校社协同,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实现共频共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正确的教育发展观和成才观,宣传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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