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021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署办规〔2022〕21号 | 主题分类: | 地区规范性文件 |
关键词: | “十四五”,消防规划,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消防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各直属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行署第21次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准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区消防事业进一步发展,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全区消防工作取得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我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每年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各级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协调督办、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全面推行“网格化”“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安全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20余次,开展商超市场、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彩钢板、消防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40余次,坚持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大型安保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检查社会单位5.9万家次,整改火灾隐患2.6万余处,提请行署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9个,整改销案率达100%。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完善以灭火救援指挥部为主体的现场作战指挥和战备值班体系,应急响应机制逐步成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新建高层、地下、水域(冰上)、石油存储、森林(山地)救援专业队。制作单位对象、类型灾害事故等3d数字化预案120余份,协同行业部门开展联勤联训和实战化联合演练,成功处置加格达奇区“10.23”富林山珍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10.20”三鲜饭店火灾。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区异地新建普通消防站1个、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新建体能训练馆2个。新增执勤消防车22辆、配备更新消防装备6700余件(套)。新建消防水鹤21个、地上式市政消火栓47个、消防取水码头1个、消防水池取水口8个。各县(市、区)全部修订消防专项规划,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公共消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深化改革意见,移交建审验收权力及档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实行预约办理、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快递送达和消防事项“网上办”等便民利企举措,打造消防领域“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全区共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2项。
——消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支队级数据灾备系统和4g无线图传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支队指挥中心、接处警系统,依托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汇集卫星、4g图传、营区监控等30路图像资源。升级消防一体化业务系统,完成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基础版建设,实现全区警情展示分析和辅助决策等功能。全区配备卫星便携站2套、无人机11架、4g图传设备10套、各类卫星电话12部。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升。构建电视、报纸、网络、客户端、宣讲团、体验馆、示范街“七位一体”的立体化消防宣传网络,展现“北极消防”良好形象。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打造“全民消防素质工程”。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消防宣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2000余场次,受众25万人次;利用官方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播发消防提示3000条(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20余万份,建成消防安全体验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和消防主题餐厅19个,组织消防站开放150余场(次)。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打造消防政务新媒体矩阵,单个载体最高浏览量百万次,累计转载、发布消防提示信息、短视频6000余条(次),公民消防法律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开创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各类风险大量增多,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相互交织,消防工作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仍需加强。受经济下行、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从上至下有层层递减趋势,一些乡镇、社区基层单位和组织抓消防工作缺少主动性,“网格化”管理末端堵塞,有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主动性不强,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力度较弱,行业部门间联合监管、联动执法、沟通协调的积极性仍然不够。一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参与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火灾风险的意识能力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
——火灾潜在风险不断增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带来的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增加。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商业促销活动增多、线上经济发展导致仓储、物流业火灾荷载加大。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娱乐场所增多,消防管理落后。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和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较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清,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易反复滋生。
——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设在城市的一级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的要求,个别县(市、区)消防站数量略有不足,位置规划不合理。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起步较晚,数量严重不足,老城区新建水源难度大。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行动。
——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对标“主力军、国家队”使命要求,面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消防救援队伍在负责常规灭火救援战斗任务的同时,担负着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事故救援任务,给应急救援能力提出新课题新挑战。灭火救援骨干人才缺失,基地化训练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滞后,装备实战应用能力有待加强,重特大灾害事故实战经验不足。扑救高层、地下及石油储罐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的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特别是水域、潜水、地质灾害和山地救援等高精尖装备缺配较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数量不足,政策保障制度、调度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仍待提升。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火灾预防、逃生自救、查改隐患等消防安全知识。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始终延续着以消防部门为主导的状态,有关部门、社会单位、主流媒体等消防宣传职责落实不到位,缺少支持公益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兴安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谋划将消防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满意度,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把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优势。
——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夯实消防基础。科学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救援装备等消防基础建设,提升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消防治理体系。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乡村火灾防控、重点行业管理等五项攻坚治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坚持服务民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着力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兴安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节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遏制,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消防安全保障。
(一)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社会消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层面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显著提升,监管部门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高效运行,各类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清除,有效减少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城乡消防规划要求,推进消防站建设,优化消防站布局。立足消防救援需求,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消防通信建设和物资储备。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码头、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提升公共消防供水能力。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活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三)应急救援能力适应发展需要。推进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转型升级。立足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实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有机融合、布局合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健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专业救援、机动作战、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强化专业训练演练,落实技能培训考核,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效能,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救援队伍。
(四)消防科技研发水平不断提升。加强与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在防灭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协助取得突破性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强消。
(五)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各类传统媒体、社会新媒体整体联动、集体发声,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建好用好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推广消防宣传体验教育。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家庭消防器材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参与消防安全防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内容 | 2025年 | 属性 |
1 | 新建特勤站(个) | 1 | 预期性 |
2 | 改建普通消防站(个) | 2 | 预期性 |
3 | 新建小型消防站(个) | 1 | 预期性 |
4 | 新建体能训练馆(个) | 4 | 预期性 |
5 | 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持证上岗率 | 100% | 预期性 |
6 | 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 ≥75% | 预期性 |
7 | 消防水鹤完好率 | ≥90% | 约束性 |
8 | 新增地上式市政消火栓(个) | 50 | 约束性 |
9 | 新增消防水池取水口(个) | 10 | 约束性 |
10 | 新建特勤、普通消防站同步建 设室内体能训练馆建设率 | 100% | 约束性 |
11 | 小型消防站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数 每个大队最少配置消防文员数 | 10 3 | 约束性 |
12 |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 保障消防站装备配备率 | 100% | 约束性 |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双定期”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适时发布防火公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
(二)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督促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深入推进“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严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学校、医院等为重点,全面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律和火灾防范水平。探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积分管理,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
(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实施,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委托或授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履行消防监督执法权。推动公安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将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以及网格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
第二节 完善火灾防控体系
(一)开展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火灾事故链研究,建立火灾隐患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结合各地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情况以及各类场所、区域、领域消防安全状况,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综合评估发展建设和火灾风险情况,强化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研究制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建立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模型,构建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建立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建设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二)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和专项行动同向发力,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础,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存储企业、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各地、各时段、各节点火灾规律形势,确定火灾防控重点,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规范市场秩序。
(三)推进“五位一体”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和月度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重点监管,统筹抓好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应用“互联网 监管”平台实行网上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依纪依法追究各方责任。完善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
(四)优化消防执法服务。进一步简化消防审批环节,优化监督执法模式,畅通消防服务渠道,创新便民利企举措。梳理消防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流程指南,面向社会公示。落实消防执法改革举措,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管理。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明确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途径,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修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推动各县(市、区)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布点明确。
(二)推进消防站建设。根据消防规划、应急救援需求和消防力量布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消防站,优化消防站点布局,逐步提高普通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密度,全区新建特勤站1个、改扩建普通站2个、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新建体能训练馆4个、新建训练塔1座。
专栏1 消防队站建设重点 |
—2022年,新建体能训练馆2个(加格达奇区、新林区)。 —2023年,新建体能训练馆2个(呼中区、松岭区),新建特勤站1个(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特勤站)、改建普通消防站1个(加格达奇区区长春大街站)、新建训练塔1座(北极村消防站)。 —2024年,改建普通消防站1个(松岭区松岭大街站)、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加格达奇区光辉路小型消防站)。 |
(三)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大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依法做好涉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规划许可、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推动完善法规制度,落实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市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推动纳入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方责任。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加强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市政地上式消火栓为主、消防水鹤为辅、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和天然消防水源为补充的消防水源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城乡消防供水能力。地上式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口建设任务依照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2025年,具备天然水源取水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至少建设1处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专栏2公共消防给水设施建设重点 |
—2021年至2025年,消防水鹤完好率不低于90%。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消防水池取水口2个。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10个。 |
(五)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021年普通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部达标,2024年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部达标。新建消防站投勤前装备配备必须满足本辖区常见火灾和处置一般灾害事故需要。加强灭火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到2021年,满足基本救援任务需要,从2022年到2025年,高层、地下、水域(冰上)、大跨度大空间、石油存储、地质灾害专业队及山地救援班组专业装备配备逐年完善,逐步形成面向实战、配套兼容、优势互补的装备建设体系。加大高科技高端技术装备配比,提升装备科技化含量。推行装备物资管理物联网建设,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专栏3消防救援装备建设重点 |
—2022年,全区计划更新装备器材985件(套),更新消防车3辆。 —2023年,全区计划更新装备器材1253件(套),支队长春大街特勤站更新水罐车、自卸式消防车、运兵车等特种消防车辆9辆,呼中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辆1辆。 —2024年,全区计划更新装备器材1053件(套),呼玛大队、松岭大队各更新水罐消防车辆1辆,塔河大队更新抢险救援车1辆,新林大队更新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辆。 —2025年,全区计划更新装备器材964件(套),漠河大队更新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塔河大队更新泡沫消防车1辆,新林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辆1辆。 —完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侦检类器材统型工作。 —各消防救援站重点加强多功能勤务保障车配备。 —2个站级(支队长春大街特勤站、漠河市中华路消防救援站)抗洪专业队水域救援舟艇和水域救援个人防护、救生等器材配备全部编满配齐,其他消防救援站按照不少于一个班组(6人)配备水域救援防护装备。 —重点加强全地形供水车、适用天然水源的泵浦车、山地消防车和风力灭火机、便携式机动消防泵、水囊等器材配备。 |
第四节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
(一)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建成以地区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网络与信息技术,依托智慧城市与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建设支队本级“消防智慧大脑”,对接处警和实战指挥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达到海量采集、智能研判、精准应用、迭代进化的智慧能力。建设贯穿到底的消防救援公专网融合通信平台,打通前后方通信指挥“最后一公里”。完善平战一体化的作战指挥模式,规范全勤指挥部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规范各类灾害力量编成,建立初、中、高级指挥员能力分级考评制度,完善专业化指挥措施和保障办法,建强专业化指挥队伍。加强与气象、地震、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统筹协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实现平时联勤联训、交流磨合,战时充实力量、协同作战。
(二)构建专业力量体系。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依托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分层级、分区域、分灾种建设各类专业队伍。同时,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建筑、危化品、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水域冰上、山地遇险等救援需要,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建设急需的5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水域冰上、地质灾害,山地遇险)应急救援灾害处置专业队以及应急救援班组,推进建设其他3类灾害处置专业队。开展卫生员培训业务,掌握常见急症现场初步处理方法,充分发挥院前急救功能、承担院前急救任务及大型灾害事故现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遂行急救工作,促进消防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一体化。
(三)改革执勤训练体系。紧盯打赢制胜目标,探索建立适应新体制、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执勤训练体系。规范各层级、各岗位、各专业训练内容和组训程序,制定“菜单式”训练清单和考核标准,建立训练监察机制,建强示教骨干队伍,推行基层轮值实践、等级达标考评、专业资质认证等训考模式。围绕灭火救援和山地、水域、地质、车辆破拆等特种抢险,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战例复盘分析、实战拉动演练、比武竞赛,推动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
(四)提升特种灾害救援能力。加强各类救援专业队能力建设,强化支队特勤队伍建设,设置特勤救援班承担特种救援职责。加强特种灾害救援骨干人才培育和救援专家库建设。修订完善地震、洪涝、森林等各类典型灾害预案,建立数字化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库,针对辖区典型灾种,组织全流程、全要素拉动演练。组织开展水域、冰上、山地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新装备应用训练。狠抓基础性训练,创新特种灾害力量常规训练模式。
(五)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企业专职队建设,在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建设志愿消防队,在未建设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完善民间救援力量相关政策,建立全面覆盖的灭火救援网络。大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统筹指导与指挥,强化联勤联训,建立一体化调派机制,实现平战统一指挥、条块指挥、逐级指挥。
专栏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 |
—2021年至2025年,小型消防站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每个大队配置消防文员数不低于3人。 |
第五节 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建设。依托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战勤保障消防站。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2022年完成基础车辆和装备物资配备,满足一般执勤需要;2023年车辆和物资配备基本达标,并初步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2024年车辆和装备物资配备全面达标,并购置一定数量备份装备。在全面达标基础上,逐年提升装备配备水平。
(二)全面提升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配齐配强先进智能、实用可靠、轻型便携的关键通信设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一体化应急通信系统。完成通信指挥车配备、提高全区8个消防站无人机、图传设备配备标准。完成支队本级配备三维建模无人机、系留无人机、多模单兵、聚合路由器等关键装备配置,推动各大队完成复杂建筑关键通信装备配备最少1套、全区更换华平会议系统老旧设备。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强化通信岗位人才培养,全面提升通信岗位人员业务能力。
(三)实施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人才强队”战略,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通过消防员招录、其他单位调入、聘用优秀文职雇员等方式,加强人才引进。加强专业培训与实践锻炼,突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指战员参加学历教育,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完善指战员考评方法。探索实践艰苦边远地区干部交流和青年干部培养机制。创新职业生涯管理模式,制定指战员职业成长规划,激发指战员活力,提升指战员岗位履职能力。
(四)完善消防职业荣誉体系。强化落实工资待遇、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推动消防英模、先进个人和典型单位优先参与评选省政府各项表彰奖励,重大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重大庆典活动邀请消防英模代表参加,不断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第六节 实施科技兴消战略
(一)构建新时代消防信息化支撑体系。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开展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队伍管理、移动应用等消防业务系统建设。加强消防数据治理,推进数据自动化、智能化采集,构建一体贯通、高效共享的数据资源池。加强消防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升级改造,开展电子认证等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确保各类基础网络和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从数字档案全局视角构建分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建设一体化档案管理系统。
(二)提高火灾调查装备现代化水平。2022年底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更新配齐火灾现场勘验和火灾调查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逐年采购全景照相、视频分析、电子数据取证等高新技术装备,充分利用视频分析、电子取证等技术提高火灾调查办案水平。
(三)加强消防科技应用。保障消防科研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防火、灭火科技水平。加强与消防科研机构的联系、学习,推广应用新科技、新装备。
(四)大力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建立支队级“智慧消防”管理平台,将支队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进行系统测试运行,后期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分层次有序推进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支队级“智慧消防”平台。深化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创新应用,推进“智慧感知、智慧防控、智慧指挥、智慧管理、智慧保障”工程建设。
第七节 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支队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强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融入网络、电视、报刊(客户端),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广泛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多功能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消防救援站达到对外开放标准。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体验场馆预约系统。着重加强城镇社区(家庭)和农村(林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支持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
(二)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合政府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部署开展“119”等主题宣传活动。各级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行业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对象的培训内容。推动组织、宣传、教育、司法、科技、人社等有关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体系。社会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宣传队伍,加强消防教育培训“供给侧”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体系,每年开展教育培训成效评估。
(三)丰富消防文化建设。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弘扬中国消防救援精神,支持创作消防题材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影视、戏剧、音乐等艺术作品,定期邀请文学、文艺工作者和专家进行消防文艺创作。开展优秀消防文艺作品的征集、评选、推广活动。加强消防志愿服务工作,健全配套注册、培训、保障制度。推送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的消防责任制,切实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定期会商规划实施相关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出台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确保任务分工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着眼消防事业发展需求,对消防队站建设、车辆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等专项项目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建设经费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予以保障。消防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宣传规划,促进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行署消安委定期对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规划情况开展督查;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机制,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1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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