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01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署办规〔2022〕20号 | 主题分类: | 地区规范性文件 |
关键词: | “一老一小”,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通知 | ||
内容概述: |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减轻家庭养老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一老一小”整体 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一老一小”整体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大兴安岭地区“一老一小”整体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6号)要求,全面促进我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完善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把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作为新发展阶段改善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和基础支撑,不断满足全区“一老一小”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持续发展。
(二)发展基础
1.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把养老托育服务纳入重点工作整体推进,相继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4—2020年规划》《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组的通知》《关于全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署办规〔2020〕12号)等配套文件,依据国家有关养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明确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的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2.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91万人,占全区人口的23.8%,其中: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68万人,失能老人失智老人3952人。全区养老机构35家、床位2951张,护理型床位1257张,占床位数的42.6%,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3张。其中:公办7家、床位数960张;民办28家、床位1991张。目前,全区建成城市老人日间照料室19间,床位126张,农村幸福院92户。全区日间室城乡覆盖率为56%,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区现有1家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托育床位6张。
3.养老产业模式初步形成。近年来,我区全力打造养老服务示范区,参与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农业优势,形成了杂粮、杂豆、食用菌、乳品、蜂品等特色“适老型”系列老年产品,深受广大老年人的喜爱。精心设计了满足老年人休闲旅游、养生养老需求的精品线路,大力开发畅游界江黑龙江,感受民风古朴、乡土气息浓厚的自然原始村落,品尝地道的绿色食品旅居,形成了养老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区可以接待
候鸟旅居的养老机构7家,床位1210张。
4.托育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全区现有32所公办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中,已开设招收2-3岁幼儿的小托班23个,能提供的托位数不足400个,托育服务基础薄弱,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依据七普人口数和“十四五”人口变动趋势估算,按照省卫健委、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分解下达我省“十四五”期间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任务指标的通知》(黑卫人口家庭发〔2021〕31号)要求,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缺口1200个,补齐托育机构短板,优化托育服务水平需要增强。
(三)发展趋势
我区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增速明显加快,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5%以上。当前,我区老年人口占比高、增速快,养老服务机构专业设施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人口均衡和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全区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时期,也是破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时期。我区养老事业以社区养老为侧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的支点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z6尊龙旗舰厅的服务支持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广泛延伸并下沉到基层机构和百姓家中;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政府兜底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育力度,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关联产业,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参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区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深入落实,新时期0—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百姓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十四五”时期,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建设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以适应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强化政策支持和示范引领,推动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开展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1.养老方面: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实现普惠性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质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以养老事业牵引养老产业,推动事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促进健康、养老等产业提质扩容。
2.托育方面:把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基本建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智慧托育新业态和新产业加快发展。
(二)具体指标
1.养老方面:到2023年,全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县(市、区)兜底公办养老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80%的农村设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符合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8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5%,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达到100%,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0%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79.43岁,全区骨干养老企业4家,候鸟式养老机构增加到10家,55%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累计培养培训养老护理人才1000人次以上,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超过1人,老年大学覆盖率达到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33%,注册老年志愿者人数1000人以上。
2.托育方面:到2025年,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达到100%,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4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培养培训托育服务专业人才100人以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骨干托育企业1家等。
三、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将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造,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逐步将其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包含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责任,任务分工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兜底的公办养老机构,全区各类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2000张。重点发展服务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专业护理型养老机构,补足护理型床位缺口322张,其中:松岭区40张、呼中区100张、新林区88张、加格达奇区94张。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
3.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覆盖面。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明确收费指导标准,不高于人均收入的1.5倍。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
4.建立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普惠优先原则,将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支持在新建居住区等地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逐步补齐托育服务供给短板,到2025年,全区设置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200个,其中:漠河市设置托位245个、呼玛县设置托位165个、塔河县设置托位230个、加格达奇区设置托位330个、松岭区设置托位70个、新林区设置托位90个、呼中区设置托位70个。确保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地区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1.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确保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建设工程,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和补建。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对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小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补足10251.9万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其中:加格达奇区4559.2平方米,松岭区239.3平方米,新林区710.5平方米,呼中区318平方米,呼玛县1438.5平方米,塔河县2068.65平方米,漠河市917.75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探索研究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地区住建局〕
2.发展多种模式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建有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室,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我区日间照料室缺口35间,居家养老服务站缺口3个,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确保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
3.优先支持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全区要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多个社区机构组网集中管理运营。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
(三)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1.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可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享受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专业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中医养生、营养指导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机构,鼓励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康复、康养、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延伸服务。〔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2.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养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资源优势,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健康促进中心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健身辅导、身体机能训练、慢病运动干预等服务。到2025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要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3.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设。依托中医药类大学等医学类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并建立1个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依托各级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到养老机构开展保健咨询、中医养生、疾病预防等服务。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四)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1.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利用现有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责任部门:地区教育局〕
2.积极发展老年大学。积极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推动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开办1所老年大学。〔责任部门:地区教育局〕
3.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责任部门:地区教育局〕
4.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责任部门:地区教育局〕
5.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用好老年人这一宝贵财富,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彰显长者风范。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责任部门:地区教育局、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五)创新发展养老产业
1.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旅游+养老”发展,开发基于我区道地或大宗中药材的适老产品和中医药康养旅居产品。打造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景观、传统健身运动、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旅游基地。建设以漠河市北极村张仲景养生院为龙头企业,漠河市中医药康养特色小镇为核心,加格达奇区、塔河县、呼玛县3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和旅游康养示范区,将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中医康养结合体,推出中医针灸、药膳、按摩、药浴和理疗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形成区域特点鲜明、资源优势明显,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旅游康养品牌。〔责任部门:地区卫健委、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2.促进“候鸟式”养老产业发展。突出“森林氧吧、绿色生态食品配餐”的特色,以张仲景养生院、百泉谷景区等为主要基地,全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打响夏季养老在兴安的独特品牌。推广“南病北治,北药南用”服务工作。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重点建设特色森林康养基地。扩大老年旅游服务有效供给,科学设置老年旅游线路,完善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涉老服务设施和项目。〔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3.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养生、金融、地产等行业相互融合,推进生态养老产业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深度参与“黑龙江天鹅颐养联盟”和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加强省内外旅游康养资源的协同合作,健全旅居康复服务标准规范,丰富老年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服务品质。〔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4.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开发适老化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拓展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广以互联网预约挂号、诊间支付、专家查询、健康知识普及、诊查结果查询和远程医疗为基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医疗+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工作室”慢病管理“云”服务。推进老年人健康卡的应用和普及,实现就医“一卡通”。鼓励有合作意愿的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等部门〕
5.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有关院校设置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方式,开展“1 x”证书制度试点。〔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兴安岭技师学院等部门〕
四、保障要素
(一)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常态化督促整体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的实施,定期听取方案实施成效报告。〔责任部门:地区发改委〕
(二)统筹整体推进。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列入本地“为民办实事”清单统筹推进。加强场地保障,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政策要求。〔责任部门:地区发改委、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地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一老一小”人口变化,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税和金融政策,推动各项税费优惠举措落地,创新发展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养老、托育产业基金,引导保险资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责任部门:地区财政局、地区金融服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等部门〕
(四)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服务和产业人才培养,完善从业人才激励政策,巩固“存量”,拓宽产业人才培养途径,优化“增量”,形成与服务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一老一小”服务人才队伍。〔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地区人社局〕
(五)创新支持政策。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提出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政策的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财政局、地区金融服务局、地区人社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等部门〕
(六)加强规范监管。在监管上既要“从严监管”以保障服务质量,确保不损害“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又要“从优服务”以尽可能吸引社会力量进入,不断丰富服务供给。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等部门〕
(七)营造友好环境。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待,加强“一老一小”宜居环境建设,积极创建“一老一小”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责任部门: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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