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139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署办规〔2021〕6号 | 主题分类: | 地区规范性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市场主体免费发放 “创业礼包”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行署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起,为我区新开办市场主体免费发放“创业礼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礼包”内含物品
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税务ukey;《企业成长服务指南》和《非公党建宣传手册》;各部门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
(一)营业执照
由市场监管部门按市场主体登记需求发放。
(二)企业印章
按照行署要求,在2020年下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监局、公安局、财政局关于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服务的通知》(大市监联发〔2020〕15号)适用范围基础上,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免费印章发放范围。
(三)税务ukey
在市场主体作税务登记后,由税务局依实际申请免费发放。
(四)《企业成长服务指南》《非公党建宣传手册》
《企业成长服务指南》由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理印刷,《非公党建宣传手册》由地委组织部负责整理印刷,由地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发放。
(五)创业礼包
按照市场化运作,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按实际需求提供。
二、礼包发放范围
面向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发放。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在2万元以上,且已作税务登记的免费发放。
三、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创业礼包”的发放协调工作,承担本级专项经费预算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按季度核对新开办企业数量和费用,定期向印章刻制企业结算支付费用。
(二)财政部门:地本级财政负责筹措地本级所需各项资金,
县(市、区)财政负责筹措本级所需各项资金。
(三)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印章企业资质审批及服务监管、加强对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的日常治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公章刻制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四)税务部门:负责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发放免费税务ukey。
(五)工商银行: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创业礼包”供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创业礼包”是行署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举措,坚决兑现向社会承诺事项,确保“创业礼包”发放到位、部门衔接到位,全力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做好发放礼包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切,让政府的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率,让群众切实体会到投资创业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三)巩固实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保障礼包物品充足供应,由一个窗口统一发放礼包,实现开办企业“一窗进、一窗出”的要求,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
(四)强化后续监管。各级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新开办企业礼包发放工作,主动接受企业、部门及社会监督,严格礼包交接手续和费用结算程序,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弄虚作假行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
问答解读: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1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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