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47 发布机构: 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教规〔2019〕1号 主题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在全区中小学校推行“七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6:00:58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

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为落实相关部署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制定的《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和全区实际情况,经行署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推行“七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特制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教育局请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具体实施办法于3月底前报行署教育局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刘东辉,电话:271259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全区中小学校推行“七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实现精简、便民、高效目标,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在现行法律、政策、制度规定前提下,全区中小学校推行“七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零违规、零设卡、零徇私),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办学,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进一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模式,千方百计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七零承诺”,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排座、资助、

评优等涉及群众和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建立科学完善、管理有力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公平性原则。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学生一视同

仁,不在规则之外人为设限,不徇私情、不开后门同,用制度管人、管事。

3.公开性原则。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排座、资助、

评优等政策和规定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让管理和服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措施办法

1.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上学不求人”。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直升或片区内抽签等方式入学;高中按照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同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要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班不求人”。要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等,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3.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座”。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座办法,让学生“排座不求人”。排座方式要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以及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尊重学生成长规律,采取轮换制度,定期按照横向和纵向两种方式轮换座位,横向左、中、右列轮换,纵向前中、后中小 轮换,或者前、中、后大轮换。

4.实现“当班干、评优评奖不求人”,做到“零指定”。学生干部选拔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主,使学生人人参与,形成主人翁意识,营造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须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也可采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学生评优评奖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要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不得直接指定。

5.实现“学生资助不求人”,做到“零违规”。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资助,学校根据资助项目、资助条件、资助比例及资助标准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并将资助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每年春秋两季将资助信息录入国家各学段资助系统,并在系统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杜绝“关系资助、人情资助”。

6.实现“民办机构审批不求人”,做到“零设卡”。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填报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报表,并由申请人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条件和流程,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查看,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登记注册,发放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7.实现“评优晋职不求人”,做到“零徇私”。按照评选表彰“兴安园丁”、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严格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教师职称评审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采取个人申报、考核推荐等基本程序进行,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经当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同意后上报评委会。

、工作要求

1.做好部署安排。各地要在新学期开学初,逐级召开会议传达部署落实推行“七零承诺”工作要求,层层传达、层层部署、逐校落实,不留死角。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坚定不移执行“七零承诺”,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2.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是执行“七零承诺”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并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部署并监督执行。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已有制度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并报各地教育局备案。(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较少、学处人数不足一个标准班额教学班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不执行本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和学校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应具体实施细则)。

3.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教育局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加大跟踪指导和检查力度,监督指导所辖学校坚持执行“七零承诺”要求。各地教育局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和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教育局和学校都要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请,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和评价机制,对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否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约谈、问责和通报机制,对违规和不作为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

4.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学校要利用新闻媒体、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家长、教师、学生、群众人人皆知。各地教育局和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念,调整“期望过高”、“要求过多”等不合理心理预期,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不干预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教师正常教学管理安排,不给学校和老师提过分要求。加强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共育的教育氛围,让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解读地址: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10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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