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93 | 发布机构: | 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教函〔2022〕119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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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大教函〔2022〕1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业学院: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2〕61号),构建覆盖省域、服务城乡发展的省市县三级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实现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大学“三校合一”办学模式。开放大学体系由黑龙江开放大学、设区市(地)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学院、行业(企业)开放大学组成,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成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
现将《黑龙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局、职业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主导,一市一策、一县一案”工作思路,整合现有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大学等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大学、开放学院,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更名程序。
更名工作方案要将正式文件(红头并加盖单位公章)事先报黑龙江开放大学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履行更名程序。更名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邮箱116935218@qq.com;纸质版邮寄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92号黑龙江开放大学(联系人岳强,电话18845754524)。
联系人:黑龙江开放大学:郭丽光 0451-86359868
省教育厅职教处:郑怀东 0451-82578298
地 区 教 育 局:李 岩 0457-2133248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
黑龙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加快推进黑龙江开放大学改革发展,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大学体系整体转型,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开放教育体系,推进龙江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及《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开放大学转型发展重大机遇,主动融入我省“六个龙江”“八个振兴”发展战略,明确办学方向,完善办学体系,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机制体制,发挥开放大学学习群体规模庞大、在线平台便捷以及数字化资源集聚等优势,推动“互联网 教育”契合群众学习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彰显地域特色、扎根龙江大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全局,同步推进。构建覆盖省域、服务城乡发展的省市县三级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推动全省开放大学体系整体转型。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办学行为不规范、培养定位不聚焦、优势特色不明显、体系发展不完善、质量意识不强烈等问题,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教育手段和教学资源,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求,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满足不同层次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
(三)建设目标。积极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办学格局,打造我省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和对外合作的平台,办学领域持续拓展,学习群体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成为服务我省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和建设技能社会的有力支撑。
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高校属性更加明确,新型高校内涵更加清晰,高等学校的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保障,有关办学权和办学政策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省、市、县三级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更加完善,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大学“三校合一”办学模式基本形成,开放大学体系成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
——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线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学分银行建设与实践应用形成龙江特色,“互联网 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建成在全国开放大学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省属新型高校。
二、主要任务
(四)明确发展定位。黑龙江开放大学是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使命、以体系办学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省属新型高校,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新的“两级统筹、四级办学”体制运行,即:黑龙江开放大学作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所属高等学校,接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教育厅管理,业务接受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和管理;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分级办学。黑龙江开放大学为全省各类学习者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保障,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推进体系建设。我省广播电视大学体系整体转型为开放大学体系,由黑龙江开放大学、设区市(地)开放大学、 县(市、区)开放学院、行业(企业)开放大学组成,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设区市(地)开放大学按照“××(设区市地名)开放大学”命名;县(市、区)开放学院按照“××(县、市、区名)开放学院”命名;行业(企业)开放大学按照“××(行业、企业名)开放大学”命名。各市(地)、县(市、区)、行业(企业)根据实际,按照“政府主导、一市一策、一县一案”工作思路,依托现有广播电视大学实体、承担广播电视大学职能的属地院校,整合现有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大学等教育资源,建设市(地)、行业(企业)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学院,按程序明确机构、编制和职能。各地可依托开放大学(学院)建设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大学及社区教育学院,推动建成区域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体系。各地或行业(企业)更名工作方案须事先报黑龙江开放大学审核,履行更名程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拓宽办学范围。开展学历教育。在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教育厅指导下,主要采用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开展本科、专科和中等职业学历继续教育。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拓展社区教育职能,加强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对接融合,拓展社区教育、办好老年教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项目。依托黑龙江开放大学建设黑龙江老年大学。依托全省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办学体系,搭建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和乡镇老年学校及村(社区)老年学习点等五级老年大学办学和服务体系,推动建设老年教育示范基地,丰富优质资源供给。广泛开展社会培训。加大短期灵活教育,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培训课程资源包,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社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成我省非学历教育的重要基地。推进学分银行应用。发挥黑龙江学分银行线上线下同步运营优势,搭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结合国家开放大学“1 x”证书考核站点建设,推进黑龙江学分银行应用实践。
(七)改革办学模式。构建终身教育“生态圈”,推动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由分散发展向一体发展转变,探索开放大学、社区大学、老年大学“三校合一”模式,提升教育服务质效。搭建学分银行“立交桥”,打通教育壁垒,提供各类学习成果认证、学分存储转换等服务,推动建立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无定式学习成果等不同层次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通道。丰富终身教育“人才链”,深化教育服务供给侧改革,紧贴龙江发展和产业需求,提供大批服务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等领域高素质人才。支持各级开放大学(学院)承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培训和短期灵活教育。织密开放教育“合作网”,利用我省特有沿边开放和地理地缘优势,面向俄、蒙、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教育培训,打造教育品牌,为探索多元化合作办学形式提供龙江方案。
(八)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创优提质计划,优化专业结构,建设特色课程,推进课程改革,探索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目标-导向-提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教学模式。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深化自主学习、导学助学、考核评价的教学模式及考试评价方式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育训并举,强化岗位锻炼,提升专兼职教师、研究人员、技术保障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能力水平,提高开放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水平。
(九)推进数字化改革。强化 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学习网、黑龙江开放大学“双微平台”“云教室”、黑龙江社区教育网及黑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创设数字化教学环境,构建利于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区域学习的线上学习社区,便捷先进的线下学习(体验、服务)中心。完善智能化教学管理(服务)系统和考试测评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技术先进、功能强大、服务全民的数字化、智慧化、终身化、一体化学习平台。
(十)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我省政策要 求,建立健全校外学习中心设置条件、程序、教学管理、经费分配、定期评估及退出机制等规章制度。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质量保障机制。落实“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质量标准制度体系,严格教师、专业、课程、教学和学生毕业质量等标准,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体系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推动开放教育纳入教育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开放大学(学院)的质量监控体系,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强化企业等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
(十一)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党对开放大学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逐步完善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框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发挥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管理职责。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用人制度及分配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推进特色文化建设,强化文化育人功能。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科学统筹,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开放大学改革和建设工作。
(十三)强化政策保障。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开放大学(学院)依据教育法规政策及行政职责,及时出台、修订、废止相关制度,形成改革建设政策合力。将开放大学(学院)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大政策、组织、师资、项目和资金等支持力度,确保任务高标准完成。
(十四)完善投入机制。坚持开放教育的国民教育和社会公益性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专项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开放大学多元经费投入和成本合理分担制度。完善开放大学学历及非学历教育收费制度。理顺拨款渠道,推动建立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十五)推动转型更名。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地)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学院和行业(企业)开放大学更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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