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106 发布机构: 地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0-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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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生态环境局: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8 19:35:13 【字体: 】


 

 


 

 

 

 

 

 

 

 

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目录

1.规范化建设责任主体.............................1

2.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1

2.1硬件建设.....................................1

2.1.1监测点设置及完成时限 ..................1

2.1.2标识牌设置及完成时限...................2

2.1.3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及完成时限.............2

2.2档案建设.....................................3

2.2.1入河排污口台账.........................3

2.2.1.1记录内容 ............................3

2.2.1.2记录频次 ............................3

2.2.1.3管理要求 ............................3

2.2.2入河排污口档案 ............................4

2.2.2.1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内容...............4

2.2.2.2入河排污口资料档案...................5

2.2.2.3档案管理.............................5

 

 

 

 

 


1.规范化建设责任主体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规范 化建设。

2.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硬件建设及档案建设。新建 入河排污口也应当开展规范化建设。

2.1硬件建设

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负入河排污口硬件建设,主要包括监测点设置、标识牌设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

2.1.1监测点设置及完成时限

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应设置监测点,1031日前完成。

根据入河排污口的入河方式和污水流量的大小,选择适 宜的监测点开口形式。入河排污口监测点设置应满足《水环 境监测规范》(sl219-2019)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监测点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 止监测点被损坏和人畜落入监测点(处)。对明渠式监测点,应按安全防护要求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对竖井式监测点,应设置防护井盖;防护措施应有防破坏的警示标志。

入河排污口采样点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控、设

施安装及维护、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原则,

设置在厂区(园区)以外,污水入河前,如遇特殊情况需设管道的,应留出观测窗口。

根据水质管理提升需要,选择重点入河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包括水质监测装置、流量计量装置及视频监控装置等,并应将相关监控信息实时接入各流域或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

2.1.2标识牌设置及完成时限

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以及其他排口应设置标识牌820日前完成。

在入河处或监测点处明显位置按要求设置标识牌,公示入河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和监督管理单位信息等。标识牌分为详化标识牌和简化标识牌,结合入河排污口实际使用相应规格标识牌。详化标识牌应载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以及含有前述内容的二维码信息。简化标识牌应载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及含有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内容的二维码信息。

2.1.3视频监控系统设置要求及完成时限

规模以上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及所有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入河排污口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详见附件3),10月31日前完成。

2.2档案建设

所有入河排污口应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明确唯一的入

河排污口名称、编码。入河排污口贵任主体应建立单个入河排污口台账记录入河排污口维护情况,实现动态更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并负责区域所有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档案的审核、上报、公示、统计,并根据管辖范围内排查整治和设置审核工作定期更新。

2.2.1入河排污口台账

2.2.1.1记录内容

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台账包括但不限于 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污染物手工监测信息采集表、污染 物自动监测信 息采集表、水量监测信息采集表,见附表 1。除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外的入河排污口, 其台账内容可适当缩减,包括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位置、排放去向、入河排污口分类等信息。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的,入河排污口台账相关信息应与排污许可证中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2.2.1.2记录频次

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当日记录。监测信息记录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执行。

2.2.1.3管理要求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复,并留存备查。电子化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入河排污口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同 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入河排污口贵任主体应定期维护入河排污口台账。入河排污口监管主体对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管理时,入河排污口贵任主体应主动提供入河排污口台账备查。提供的台账记录时限应不少于1年。入河排污口存在损毁、排水水质异常等特殊情形时,入河排污口贵任主体应在台账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给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2.2.2入河排污口档案

2.2.2.1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内容

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如有)、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文件、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资料、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除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外的入河排污口,其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应至少包括各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提供的基本信息表。

2.2.2.2入河排污口资料档案

入河排污口资料档案应包括:入河排污口登记档案、入河排污口申请档案(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提出申请时提交的各种文件和审批单位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件等)、入河排污口调查信息档案(包括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管中收集的入河排污口照片和各类入河排污口示意图等)、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档案。

2.2.2.3档案管理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托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开展档案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动态更新档案内容。开展监测的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在每年1月31日,向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情况和监测情况。

 

附表:1.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

2.黑龙江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档案参考内容

3.排污口视频监控前置设备及视频监控平台要求

 


 

 

 

 

 

 

 


 

 

 

附表1: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

 

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

入河排污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编码

 

入河排污口分类

 

是否有设置审核或登记手续

口是口否

设置审核或登记文书文号

 

 

 

 

入河排污口位置

所在行政区域:市(地) 县(区) 乡(镇) 

排入水体名称:

所在流域控制单元

对应国控断面及水质目标:

所在水功能区及水质目标:

经度(准确到 ii ):纬度(准确到 ii ):

建成时间

 

 

入河方式

口明渠口管道

口泵站口涵闸口箱涵 口其他

 

排放方式

 

口连续口问歇

 

 

排污口截面信息

口圆形截面d=m,   s= m2

口方形截面l xb=mx m,   s= m2

口梯形截面a=m,   b= m,   c= m, s= m2

口其它形状截面: s=m2

许可排放量 (t/a)

 

许可污染物排放浓度 (m g/i)

 

各责任主体名称及许可证编号或排污登记号

 

主要责任主体名称、联系人、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l." 所在行政区域":应准确到所在的村或街递。

2."排入水体名称 ”:填写入河排污口直接排入的河流(含运河、沟、渠等)、湖泊、水库名,称优先使用河湖名录中的名称。

3."所在流域控制单元 ”“对应国控断面及水质目标 ”“所在水功能区及水质目标 ”:对应填写控制单元、国控断面、水功能区的名称及水质目标,如:江枫桥断面 ,iii类。

4."建成时间”:填写实际建成时间 , 时间精确到“月”。

5."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在后面提示栏中划”守,"入河方式“勾选“其他",的须填写具体的入河方式。

6."排污口截面信息 ”:排污口为圆形截面的 , 填写直径 d 和截面面积 s; 排污口为方形截面的,填写边长 l 和 b 以及截面面积 s; 排污口为方形截面的 , 填写上底长 a 、下底长b和腰长c以及截面面积s;排污口为其它形状截面的填写截面面积s。

7."许可排放量 (t/a)":填写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允许排放的水量及污染物量。

8." 许可污染物排放浓度(mg/1)":填写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浓度。

9."各责任主体名称及许可证编号或排污登记号”:填写入河排污口各责任主体名称、各责任主体排 污许可证编号,无排污许可证编号的,填写责任主体排污登记号。

lo." 主要责任主体名称、联系人、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填写入河排污口主要责任主体的名称 ,联系人一般填法人,联系电话一般填写手机。

 

 

 

 

 

 

 

 

 

 

 

 

 

 

 

 

 

 

 

 

 

 

 

 

 

 

 

 

 

 

 

 

 

 

 

附件2

 

黑龙江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档案参考内容

 

1、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概况

1.1 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概况

已排查溯源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各受纳水体排污口个数。(可以采取表格形式)

1.2 入河排污口整治概况

(1)无需整治排污口总数;(2)已整治排污口总数,其中取缔关闭数、清理合并数、整改规范;(3)未完成整治排污口总数。(可以采取表格形式)

1.3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清单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是否需要整治

(14)是否已完成整治

(15)整治类型(参见附表8)

2、无需整治情况

2.1 概述

无需整治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

2.2 无需整治排污口清单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审批登记情况(参见附表6)

(14)排污许可证号或排污登记号

(15)主要污染物种类

(16)入河排污口责任河湖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17)监管主体(xx生态环境局及联系电话)

(18)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见附表9)

2.3佐证材料

照片、监测数据、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已完成分类整治情况

3.1 取缔关闭类

3.1.1概述

已取缔关闭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

3.1.2取缔关闭类排污口清单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审批登记情况(参见附表6)

(14)排污许可证号或排污登记号

(15)主要污染物种类

(16)入河排污口责任河湖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17)监管主体(xx生态环境局及联系电话)

(18)取缔关闭原因(参见附表7)

(19)取缔关闭具体措施

(20)取缔关闭后污水去向

(21)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见附表9)

(22)整治成效(参见附表10)

3.1.3佐证材料

取缔关闭前后对比资料:包括整治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取缔后处理方式及污水去向证明材料;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2 清理合并类

3.2.1 概述

已清理合并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

3.2.2 清理合并排污口清单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审批登记情况(参见附表6)

(14)排污许可证号或排污登记号

(15)主要污染物种类

(16)入河排污口责任河湖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17)监管主体(xx生态环境局及联系电话)

(18)清理合并原因(参见附表7)

(19)清理合并具体措施

(20)清理合并后污水去向

(21)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见附表9)

(22)整治成效(参见附表10)

3.2.3佐证材料

清理合并前后对比资料:包括整治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清理合并后污水处理方式、照片及去向证明材料;涉及工程类措施的需附施工合同、工程投资等相关材料;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的保留或扩建审核申请材料及审批文件;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3 整改规范类

3.3.1 概述

整改规范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

3.3.2 整改规范类排污口清单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审批登记情况(参见附表6)

(14)排污许可证号或排污登记号

(15)主要污染物种类

(16)入河排污口责任河湖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17)监管主体(xx生态环境局及联系电话)

(18)整改规范原因(参见附表7)

(19)整改规范具体措施

(20)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见附表9)

(21)整治成效(参见附表10)

3.3.3佐证材料

整改规范前后对比资料:包括整治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涉及工程类措施的需附施工合同、工程投资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4、未完成分类整治情况

4.1 概述

未完成分类整治排污口总数,其中各类型排污口个数、各区县排污口个数

4.2 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各个未完成分类整治排污口的延期理由、排污口名称、所在位置、责任主体、排污口类型、排放信息、存在的问题、对应的排污单位、整改措施、任务目标及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责任人和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4.3 未完成分类整治排污口清单内容

(1)排污口名称

(2)排污口编

(3)排污口地理位置

(4)排污口经纬度坐标

(5)排污口类型(参见附表1和附表2)

(6)排污口责任主体

(7)排污单位名称

(8)排水方式(参见附表3)

(9)污水类型(参见附表4)

(10)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1)受纳水体

(12)入河方式(参见附表5)

(13)审批登记情况(参见附表6)

(14)排污许可证号或排污登记号

(15)主要污染物种类

(16)入河排污口责任河湖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17)监管主体(xx生态环境局及联系电话)

(18)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参见附表7)

(19)延期整治理由

(20)整治类型(参见附表8)

(21)整治措施

(22)最新整治进度

4.4佐证材料

涉及工程类措施的需附施工合同、工程投资、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延期整治申请材料;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附表:

表1  排污口类型一级分类,单选

序号

排污口类型

1

工业排污口

2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3

农业排口

4

其他排口

 

表2  排污口类型细化分类,单选

序号

排污口类型

1

工业企业排污口

2

工业企业雨洪排口

3

矿山排污口

4

矿山雨洪排口

5

尾矿库排污口

6

尾矿库雨洪排口

7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8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

9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10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11

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

12

大中型灌区排口

13

港口码头排污口

14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

15

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

16

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

17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

18

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

19

混入污水的城镇雨洪排口

20

其他排污口

 

表3  水方式(单选)

序号

水方式

1

间歇型

2

连续型

3

其他

 

 

表4  污水类型(多选)

序号

污水类型

1

工业企业废水

2

工业企业雨洪水

3

矿山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

4

矿山雨洪水

5

尾矿废水

6

尾矿库雨洪水

7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

8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溢流水或雨洪水

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水

11

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的城镇生活污水

12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

13

规模化水产养殖污水

14

大型灌区退水

15

中型灌区退水

16

港口码头污水

17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水

18

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污水

19

城镇生活散排污水

20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

21

农村生活散排污水

22

混入污水的城镇雨洪水

23

其他

 

表5  入河方式(单选)

序号

入河方式

1

明渠

2

泵站

3

箱涵

4

管道

5

涵闸

6

其他

 

表6  审批登记情况(单选)

序号

审批登记情况

1

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设置审批

2

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登记

3

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设置审批

4

未经审批和登记,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

备案

6

未经审批、登记或备案

表7  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多选,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选项)

序号

排污口存在的问题

1

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2

处于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

3

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排污口

4

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或通航航道的排污口

5

已废弃但未处理处置,存在借道排污、河水倒灌、管道坍塌等风险隐患的排污口

6

城镇或开发区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

7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内企业现有的排污口

8

不具备纳管条件,排放未经处理水污染物的排污口

9

只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污水,相关排污单位超标、超总量排放的排污口

10

对应的多个排污单位未能全部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排污口

11

未按规定实现雨污分流的工业企业排污口

12

在已合法设置的入河入海排污口上出现私搭乱接等借道排污行为的排污口

13

排污通道上违规搭接其他排口的排污口

14

分流制城市雨洪排口晴天有污水流出需溯源整治的排污口

15

连接的排污通道出现跑冒滴漏、渗流等情形,或积累垃圾、淤泥、其他污物影响排水水质的排污口

16

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不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或采用暗管排放但没有留出观测窗口的排污口

17

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

18

直接影响到合法取水户取水安全的排污口

19

下游考核断面未达到其水质目标的排污口

20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

21

其他

 

表8  整治类型单选

序号

整治类型

1

依法取缔

2

清理合并

3

规范整治

 

表9  规范化建设(多选

序号

规范化建设内容

1

已设置监测点

2

已设置标识牌

3

已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表10  整治成效(多选,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选项)

序号

整治成效

1

已拆除封堵

2

已截污纳管

3

残留物已清理

4

安全隐患已消除

5

排放水量、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已达到排污口审批的批复要求

6

已树立标识牌

7

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8

已完成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设施建设

9

已审批登记

10

已雨污分流

11

已管网改造

12

已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系统

13

河道已清淤

14

已开展排口周边环境整治

15

定期开展监测

16

已制定日常巡查养护制度

17

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8

其他

 

 

 

 

 

 

 

 

 

 

 

 

 

附件3

 

排污口视频监控前置设备要求

 

1.位置要求:入河排污口10米以内;

2.建设要求:要求立杆,杆高度应在6米及以上,做好防雷保护,并采取防止摄像机在不利工况下抖动的措施,坚固稳定;

3.主码流帧率分辨率:不低于 25 fps(1920 × 1080);

4.焦距: 不低于110 mm,20倍光学变倍及以上;

5.红外照射距离: 最低100 米;

6.水平范围: 360°;

7.垂直范围: -15°- 90°(自动翻转);

8.录制要求:7 × 24小时无间断,白天、夜间均可拍摄清晰视频;

9.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h.265,h.264,mjpeg压缩;

10.存储要求:前端存储,并保证存储3个月及以上;

11.边缘云计算要求:需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功能,建议支持河道漂浮物识别、水体颜色、垃圾堆放、非法施工等功能;

12.传输要求:必须支持国家gb/t28181-2016标准;

13.工作温度要求:-30 ℃~65 ℃;

14.除雾要求:支持加热玻璃除雾;

15.防护要求:支持ip66及以上。


 

 

排污口视频监控平台要求

 

1.市级平台可接入本市建设的所有摄像头,并预留接口,可将视频数据推送至省厅平台;

2.可实时预览前端点位视频,支持1、4、9、16等自定义画面分割显示及全屏显示,预览画面支持监视点信息、码流切换、镜头控制、抓图、图像选取定位,支持监控点自动轮巡功能;

3.录像回放:支持回放3个月内录像文件,支持定时录像、报警录像等录像模式,支持自定义检索录像;

4.基于河湖漂浮物、水体颜色、垃圾堆放、非法施工等特定事件,支持报警研判功能;

5.预警查询,展示所有报警信息,可根据所属区域,监控点位,时间范围对报警数据进行查询;

6.参数设置:支持远程设置设备参数、通道参数、设备升级、设备重启等;

7.支持视频运维,支持可视化展示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支持展示所选区域下监控点总数、监控点在线率、图像正常率、录像完整率、编码设备以及存储设备在线率等数据概况;支持对用户操作情况、设备工作情况、系统运行故障等日志进行记录,可实现分析、调阅、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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