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90 | 发布机构: | 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教函〔2022〕88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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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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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寻找“兴安最美教师”的通知
大教函〔2022〕8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有关院校:
为迎庆第38个教师节,深入挖掘我区教师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地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寻找“兴安最美教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范围内寻找5名“兴安最美教师”,各县(市、区)、地直单位各推荐1人。
二、标准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全面发展的引路人。
2.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严格实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勤勉笃学,理念先进,成就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由所在学校(单位)民主推荐,并在本学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2/3 ,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2.县(市、区)考核推荐。各地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对各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无异议后向地区教育局推荐。
3.地级确定人选。地区成立审定工作小组,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和评议。严格按照标准确定人选。
四、报送材料
1.事迹材料要突出案例,条理清晰、亮点突出,事迹感人,语言生动。重在讲述身边故事、传递正能量,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
2.照片(1张1寸免冠招片、1张5寸工作照片)。
3.获奖证书及有关数据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等,同时报送电子版。
4.请于8月30日前将本地或本单位推荐人选纸质材料报地区教育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aljyj8502@163.com 。 联系人:郑维新 联系电话:2120078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成立“兴安最美教师”推荐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坚持标准, 注重实绩。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要确保推荐人选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广大教师和群众的公认。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 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地区,取消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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