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19 发布机构: 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22-07-25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粮发〔2022〕22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系统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11:55:29 【字体: 】

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

按照全区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省粮储局、地委、行署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地区粮食局决定开展全区粮食系统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

                                             2022年7月25

全区粮食系统“迎二十大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地区粮食局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至10月末,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内开展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粮储局、地委行署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既有部署,聚焦区域、行业领域和时间节点“急、难、险、重”风险,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风险、 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确定攻坚目标任务,集中100天时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突出重点、压茬推进、系统治理力争攻克一批、解决一批顽疾痼瘴,确保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安全发展,稳控形势。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质量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反弹趋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 深入查找三年行动以来, 重大风险依然突出、重大隐患屡查不改、整治成效不够明显、难点问题悬而不决等突出问题,锚定攻坚目标,确定攻坚任务,坚决啃下“硬骨头”。

——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统筹结合三年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载体,以及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省安委会“四十六条”行署安 委会“五十九条”地区粮食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十条”重要举措,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战,坚决杜绝顾此失彼、另起炉灶。

——坚持压紧落靠,注重实效。在抓落实、见实效上加快进度、加大力度,一定要有责任心、一定要细心、一定要有主动性一定要行动快,全面落实落细各级各方面安全责任,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二、攻坚目标

(一)总体攻坚目标

1.安全理念方面。重点攻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风险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统筹发展和安全,没有真正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问题。

2.安全责任方面。重点攻坚粮食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政热企冷”“上热下冷”“时紧时松”“只说不做”“推诿扯皮”“避重就 轻”“大而化之“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

3.排查整治方面。重点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流于形式,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隐患存量大、增量快、整改进度慢新业态风险管控不力,重大隐患长期 得不到整改等问题

4.巩固提升方面。重点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任务进展不均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省安委会“四十六条”行署安委会“五十九条”地区粮食局安全生产检查“四十条”措施不实、进度不快,安全基础不牢固,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二)粮食行业攻坚目标

1.抓好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对收购现场管理进行检查。看是否严格执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管理作业车辆,规范作业、加强秋粮收购全过程安全监管二是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进行检查。看是否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作业审批流程和作业过程管理,加强风险辨识健全管理台账。三是对作业过程中涉粉尘场所管理进行检查。看存在粉尘涉爆场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电气设备敷设不规范、涉爆场所未采用防爆设施、通风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

2.抓好防火安全检查。一是查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查看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三是查看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四是查看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五是查看电气线路防火安全情况。六是查看电气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气焊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电气焊情况。七是查看储粮库房和储粮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八是查看五级及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是否及时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企业严格火电源管理。九是查看重要节点,中秋节、国庆节前后,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抓好夏秋季节防汛工作检查。一是查看是否制定完善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防汛物资检查保养,确保防汛物资能用、够用、好用,调用方便快捷。二是查看是否加大汛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查看是否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和落实落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务实有效的应对方案和保障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四是查看是否及时清理排洪沟渠,结合周边地质变化情况对有灾害发生迹象的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加固或临时封闭等措施,并严格落实责任人、监测人。五是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突出加强汛期相关作业全过程管理,确保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库存粮食安全。

4.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解决粮食仓储领域,粮食出入库、面粉加工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审批流程执行和作业过程管理不严格,场所风险辨识不全面,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结合实际确定攻坚目标,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风险。

三、攻坚任务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全面落实行署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大安委发20225 号地区粮食局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大粮202214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确定攻坚举措,重点开展以下攻坚任务:

(一)持续树固安全发展理念

1.组织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组织警示教育大会或区域片会,组织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企事业单位延伸,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集中宣讲、现身说法及事故反思日等活动推动粮食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 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防止被一块石头绊倒两 甚至多次。

(二)持续夯实各方安全责任

2.统筹推进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高质量统筹好三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动粮食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全覆盖”组织粮食系统系统领导干部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

3.深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要按照 “三个必须”重要要求,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制定完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列出重点检查清单,认真落实“七个必 查”要求“众”领域必查,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必查,连续多年无事故领域必查,集中复工复产领域必查,自查隐患问题少的企业必查,有重大项目开工的企业必查,监管部门有交叉的企业必查),深入推进粮食系统大检查攻坚任务。

4.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粮食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开工第一课”讲安全、职代会“双报告”和风险隐患公告制度,深入排查整改隐患问题,做到“九个到位”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重点涉险环节风险管控到位,“三违”行为纠正到位,重大风险公示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技能培训到位,事故警示教育到位,应急演练组织到位,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三)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5.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体检”。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地粮食企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自查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体检”组织实施“挂号”、集中开方”、自我“诊断”、全面“会诊”、监督“康复”,8月底前向地区粮食局产业发展与仓储科提交《自检自改报告》系统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同时,要组织各类粮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自查,将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环节。

6.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张贴大执法《公告》在各粮食企业醒目位置,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三个必须”“三个牵头”要求组织“大执法”重点推进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22 个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非法违法案件移交机制,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不断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7.跟踪推动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全面整改“十查十治”、新一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回头看”、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历次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实施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严格签字备案要求,每月报送动态整改情况,其中,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分管负责同志对本地隐患问题整改结果签字确认,报地区粮食局备案

8.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地区粮食局定期组织对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适当媒体公开曝光,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红线、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鲜明导向。

9.组织“全方位”督导检查。结合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阶段安排,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包保督查,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地区高风险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组织综合督查,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条”“块”结 合原则,针对高风险企业,组织全面督导检查。组织驻地督查,地区粮食局在二十大期间,针对4涉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派驻式督导检查。

(四)持续深化巩固提升任务                     

10.定期组织“十五条”硬措施检查评估。推动落实行署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 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2〕10号要求,深入查找差距短板,按照责任分工,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制定完善细化实化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分类推进实施,在抓落实见实效上加快进度、 加大力度坚决啃下硬骨头,确保在党的二十大前全部落实 到位。

11.深入开展大检查“回头看”。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针对大检查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风险是否有效管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隐患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是否多发,企业安全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是否提高等。同时,深入研究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跟踪隐患问题整改,固化有效管用的措施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12.扎实推动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精准完成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任务,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措施,抓紧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结合落实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攻坚时间

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行动于2022年7月下旬开始 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各县市、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攻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开展本地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要明确检查主要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铺满盖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本地粮食企业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开展不少于2个轮次全覆盖自检自查,监督企业建立自查自改台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企业集中自查后,视检查效果,部署开展常态化自查,将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 全过程、各环节。各企业要及时将自检自查情况报本地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自查台账开展抽查和执法检查各地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地区粮食局报备。在特殊敏感时期,地区粮食局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下沉一线督导检查,传导压力,严防死守,确保平安。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每月17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及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地区粮食局见附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地区粮食局组成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县市、区粮食系统开展督查检查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实施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反馈,并下达督办通知书,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措施,加大督办和震慑力度,形成高压态势,确保风险可防可控、隐患整改到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汇总各项问题清单,每次督查检查结束后,报送地区粮食局见附件

)重点督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地区粮食局成立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自检自查情况、督查检查情况、事故易发多发地区、高风险企业,适时组织督查检查,特别是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各地排查情况整改情况、执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管控整改到位。此阶段,省安委会行署安委会将深入各地开展综合督查,请各地做好迎检准备。

(四)“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针对各阶段排 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突出的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风险是否有效管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隐患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是否多发,企业安全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是否提高等,要深入研究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根本上堵住漏洞、补齐短板消除死角盲区地区粮食局也将对各地“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此基础上,各县市、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跟踪隐患问题整改,固化有效管用的措施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向“常态化”推进。

“驻点督导”阶段(国庆假期期间、党的二十大期间)。地区粮食局将组成督查组驻全区各涉粮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组每日将督导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地区粮食局,并在国庆假期期间、党的二十大期间分别开展两轮为期一周的驻点巡查,对辖区内粮食企业每周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五、攻坚督导

此次攻坚战由地区粮食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治标推动治本,以短期突击行动为治理长期问题赢得时间、创造条件。

六、攻坚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万无一失。 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要事,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这一时期重大政治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万无一失、一失无万” 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作风,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  《实施细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敢于动真碰硬,为百日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协调联动,衔接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全面推动粮食系统百日攻坚战。各粮食企业要认真贯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问题,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追责问责。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 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做到责字当头、实字落地、严字固本,把严排查、严执法、严督查贯穿百日专项行动全过程,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公开曝光失信惩戒等有效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对重点地 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实行精准化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改,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自检自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特别是对做虚功、图形式、走过场 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对百日攻坚战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奖励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丰富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定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地区粮食局将把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果。地区粮食局将定期调度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

请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于每月17日前,报送百日攻坚战重点工作情况党的二十大结束后报整体工作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及工作动态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郝天舒联系电话: 0457-6101736邮箱:

dxallsjcc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