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75 发布机构: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文体广旅发〔2022〕51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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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09:00:05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关于加强与完善我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设施建设。一是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市、加格达奇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积极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应建必建原则,力争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建设和更新完善任务,在达到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各地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面积没有达标的,要对照标准,以多种方式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力争达到标准。三是按照文旅部文化馆评估结果,没有达标的地区群众艺术馆、塔河县文化馆、加格达奇区文化馆、新林区文化馆、呼中区文化馆、松岭区文化馆要对照评估标准,查缺补漏,力争在全国第六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完成评估定级达标工作。四是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在即,全区各级图书馆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评估定级标准,对照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等评估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评,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多措并举完成图书馆评估定级达标工作。五是松岭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积极与编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将区图书馆按照全国文化统计系统相关要求设置为独立机构,达到进入全国文化统计系统相关要求,尽快纳入免费开放系统。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意识形态管理制度》要求,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意识形态管理,确保公共文化阵地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乡

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考核、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考核、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活动考核等指标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优化公共资源,扩大服务范围、服务空间,提升场馆服务功能,强化常规活动开展,推进数字文化建设,夯实服务载体,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活动。

各地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最大支持,改善设施条件,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基础保障。地区文旅局将把以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末目标考核,并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管理严重缺失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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