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47 发布机构: 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8-01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民﹝2022﹞70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现实有效

关于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07:50:21 【字体: 】

各县(市、区)民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省民政厅、地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地区民政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地区应急管理局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养老机构、殡仪馆、婚姻登记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2022年度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拟定202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按行程临时通知)。

二、检查内容

    1、依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民函〔2022〕121号)、《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暨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民发〔2022〕53号)、《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黑民发〔2022〕4号)、《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黑民规〔202242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署办规〔2022〕4号)、地区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的通知》(大安办发〔202260号)、《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安办发〔2022〕42号)、《关于印发全区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2〕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22〕16号)、《全省建筑屋顶和老旧建筑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消安办发〔202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60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大疫指办发[2022]85号)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文件要求,查看各县(市、区)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房屋建筑安全、应急准备、非法宗教、服务秩序安全等安全管理达标情况。

2、依据《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署民〔2022〕33号)要求,重点排查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查看各县(市、区)养老机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及是否存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3、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工作情况。此部分内容包含各县(市、区)所辖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情况与金民系统录入数据对比情况;承接服务第三方洽谈情况;及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内容。

4、项目推进情况。此部分内容包括“一老一小”工作推进加区3家养老服务中心、塔河2家日间照料室项目建设情况;呼中公办养老机构、新林殡仪馆、松岭天和殡仪馆省重点复工项目建设情况;松岭公办养老院项目争取情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漠河北极村十八栋木制别墅群旅居养老项目招商情况;适老化改造项目落实情况(今年省给大兴安岭100户改造指标)。

5、《大兴安岭地区“一市一县一区一品”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大署民〔2022〕18号)推进情况;《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署办规〔2022〕4号)落实情况。

6、县(市、区)建立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制度情况,特殊困难、农村留守老年人月探访制度情况,在社区生活的失能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情况,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7、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工作涉及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运行工作情况;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儿童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密)专项治理涉及的内容,逐项排查并整改,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8、社会事务工作推进情况。殡葬惠民政策推进,包括文件中规定减免殡葬基本费用完成情况、殡葬司仪业务熟练程度及上岗情况;婚姻、殡葬移风易俗推进情况(宣传方式及宣传数量);推进免费结婚照相服务情况;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情况;2022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宣传及推进情况。

9、信息化建设情况。金民系统更新及录入情况(包括养老服务设施数是否与营商局上报数据一致、养老审计模块“两表一台账”录入情况、养老消防检查模块等更新情况);婚姻登记机构完成婚姻电子档案情况;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更新及录入情况(及时录入数据,未录入的补充完整)。

    三、检查方式

1、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民政局汇报2022年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并对民政服务机构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查看通知中的各项内业及佐证材料。

3、实地到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并对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4、检查组完成检查任务后,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对检查组各相关部门检查问题清单进行签字认领。并按照各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限期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对限期内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出现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检查组成员

 张忠录 地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广平 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吴金梅 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副科长

曲姝炫 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科员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地区应急管理局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及检查内容中涉及的佐证材料,汇报材料于检查组到达后上报邮箱。

 

联系人:曲姝炫   电话:13124599757

   箱:14524623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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