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73 | 发布机构: |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林草〔2022〕85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关于印发《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10:45:47
【字体: 】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部署要求,根据大兴安岭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结合林草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地区林草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林草局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