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70 | 发布机构: |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林草〔2022〕70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关于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及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区,保障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地区行署林草局决定于7月22日至8月15日在全区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一)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1、政府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情况;
2、宣传组织发动情况。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公众号、美篇等媒体宣传情况,手册、挂历、联系卡、条幅、购物袋等宣传品发放情况;
3、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
4、疫木排查工作。深入有林单位、电缆盘、线缆盘、建筑工地、货运站等涉木企业执法检查情况。
(二)有害生物防控检查内容
1、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2、2022年度省局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作业、检疫御灾任务完成情况。
二、有关要求
近日,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将会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工作,请各单位提高重视程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做好专员办对松材线虫病专项督导的抽查准备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排查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情况;外防输入陆路卡口、两站一场的疫木的调运复检是否及时或存在漏检情况;防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情况;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情况;建立多部联合、区域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情况。
自查报告请于7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林草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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