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49 | 发布机构: | 地区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商务领域行业安全 生产督导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许勤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商务领域“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2022年全省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局
2022年8月15日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领域行业安全
生产督导抽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2022年全省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省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务重点行业领域,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督导抽查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
三、督导抽查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组织所辖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地区商务局督导组开展本地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查工作。地区商务局督导组采取听、问、查、看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各地年初至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情况汇报。督促各地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当地政府的统筹分工,进一步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商务领域形势稳定。
(二)重点询问了解当地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喜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组织开展情况,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情况;
(三)查阅当地商务部门年度至今参与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印发材料文件;
(四)随机选取商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地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无事故。
四、抽查工作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
以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沐浴等)、汽车流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进行实地抽查。
(二)抽查主要内容
1.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4.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5.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7.防疫措施是否到位;
8.餐饮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及切断装置。
五、有关要求
(一)地区商务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在8月底前完成实地督导抽查任务,开展实地督导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区商务局将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行业领域不得少于3个,抽查企业不得少于8家(必查餐饮企业经营场所3家),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三)对督促抽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双签字原则,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线索应及时移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处置。
(四)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地区商务局内贸科。
附件:2022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抽查记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