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46 | 发布机构: | 地区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商务字﹝2022﹞74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和超市等行业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升商场、超市等行业经营主体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落实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行业健康发展,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坚决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分兵把口,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将做好商超、超市等行业监管工作作为助推全区商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任务来抓。
二、突出重点,强化行业监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扎实推进我区商场、超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商场、超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查处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与当地市场监管、应急、消防、安监、公安等部门完善工作联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案件通报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主体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商场、超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项工作,为当地百姓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三、明晰要求,强化舆论引导
(一)细化落实举措。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落细落靠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强化应急响应,请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稳妥处置。如遇突发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报送地区商务局。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商超、超市企业诚信经营意识。
联系人:石方杰
联系电话:0457-2730627 18910550419
电子邮箱: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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