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49 发布机构: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2-09-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工信发〔2022〕19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关键词: 成立专班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推进“十四五” 电网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效: 现行有效

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推进“十四五” 电网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15:42:05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林直有关单位:

更好地推动大兴安岭地区电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网架结构,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保障森业防火、林业生产生活用电,保障全区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大兴安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结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签署的《“十四五”电网建设发展合作协议》,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电网建设专项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推进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谋划、项目实施、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孙旭东  行署副专员

            张永刚  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李树昌  二级巡视员

王新宇  地区工信局局长

汪卫东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马忠连  地区工信局副局长

曲锦峰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地区文旅局副局长

申立山  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仲伯坚  地区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郭卫林  地区水务局副局长

            曲占峰  地区林草局副局长

兰  鹏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闫翠翠  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于瑞安  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

            苗全忠  林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计划统处副处长

            武  晶  加格达奇区副区长

            高  峰  漠河市副市长

            魏咏涛  呼玛县常务副县长

            刘淑艳  塔河县副县长

            刘  煜  新林区常务副区长

            刘思源  呼中区委常委、副区长

            秦  威  松岭区常务副区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工信局和国网大兴安岭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马忠连、兰鹏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地区工信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筹协调项目谋划、政策争取、项目前期、项目实施等工作,督促县(市、区)、相关部门推动项目建设,协调项目征林征地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涉及林业的其它协调工作。

地区发改委负责将项目纳入各县(市、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项目核准工作

地区文旅局:负责提供旅游景区及文物保护地区域分布情况。

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期间国家、省、地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政策标准及指导环评审批工作

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用地审批、证件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地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全区水资源分布情况,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地区林草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占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地方林地手续等方面审批服务以及征林方面政策争取工作。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并按照施工计划开展项目建设。

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审批服务以及占地方面政策争取工作

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负责提供国家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位置及区域分布图,协助办理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

林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计划统处:负责做好电网项目纳入林地使用规划,做好林业生产服务立项审批工作。

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本地电力建设项目服务工作,落实地区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

专班办公室地区工信依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工作协调、推进落实等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汇总报告工作进展及成效。梳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地林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推进机制
    1.专人负责制。地林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确定分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工作责任体系。
    2.任务台账制。专班成员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工作调度制。建立“月统计、季调度”机制,按月统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存在问题按季召开调度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4.定期会办制。针对项目建设中遇到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地区专班及各县(市、区)依据工作职责和事权,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导落实
    1.工作提示地区专班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电话、微信书面通知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督促相关工作加快推进。
    2.督导推进。专班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县(市、区)部门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各地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电网建设工作专班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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