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22 | 发布机构: |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工信规〔2022〕1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关键词: | 印发 创新创业基地 管理办法 | ||
内容概述: |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时效: | 现行有效 |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省工信厅最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黑工信创业规〔2021〕7号)的有关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大工信规〔2018〕2号)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5日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参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的《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黑工信创业规〔202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简称“地级创业基地”,下同)是指经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第三条 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工业园区;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
第四条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区地级创业基地的确定和管理。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辖区内创业基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 地级创业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地级创业基地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基地。
(二)基地入驻小微企业10户以上,原则上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三)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创业辅导师至少1人,引入或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至少1家。
(四)服务有特色,为入驻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
第七条 申报地级创业基地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企业及人数,是否开展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第八条 申报地级创业基地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两种服务功能。
(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2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至少1次。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1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50人次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至少1次;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至少1次。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8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至少1次。
(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5家次以上。
(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第九条 申报地级创业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地级创业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 地级创业基地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年度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对申报的地级创业基地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组织基地入驻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见附件1),附推荐基地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文件报送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的地级创业基地进行登记、审查、现场勘察。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并添加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 运营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 上一年度与基地相关的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五)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六) 上年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台账、通知、照片、总结等)。
(七) 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基地扶持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服务办法、制度、标准和流程。
(八) 基地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入驻合同复印件)。
(九) 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评审结果经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在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公示、正式下发文件予以认定,并按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基地评定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建设,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创业创新基地。发挥创业基地以点带面的扩散效应,推动中小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第十五条 建立地级创业基地运营情况报告制度。地级创业基地每月要上报基地运营情况。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地级创业基地建设、运营和服务情况,特别是台账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及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年度地级创业基地工作总结和年度抽查报告报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六条 地级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地级创业基地进行测评,对不符合地级创业基地标准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地级创业基地资格:
(一)创业基地违法违规经营,或入驻企业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能按照入驻合同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的。
(三)入驻企业年毕业率低于10%的。
第十七条 地级创业基地变更名称、地址、法人等事项,应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报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县(市)区级创业基地的标准、条件和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兴安岭行署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大工信规〔2018〕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
2.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
3.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运营情况月报表
附件1: |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 |
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 |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_______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 |
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企业满意度测评表 | ||||||||||
基地名称: | ||||||||||
测评方法 | □上门拜访 □电话询问 □网络互动 □书面征求 □其他 | |||||||||
抽样企业名称 | 被访人员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接受服务内容 | 所接受服务是否符合 企业需求 | 对所受服务的总体评价 | ||||
很符合 | 一般 | 不符合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企业对创业创新基地 的具体评价及意见 | ||||||||||
县(市)区工信局 推荐意见 | ||||||||||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县(市)区工信局组织基地入驻企业填报,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企业。 |
附件2: |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 |
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 |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 |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
一、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表(附表1) |
二、管理和服务人员及创业辅导师情况表(附表2) |
三、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附表3) |
四、基地相关情况简要说明 |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 |
目前基本情况、发展目标等)。 |
(二)基地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服务制度、 |
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引入服务机构情况)。 |
(三)基地服务功能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 |
务能力、服务规模以及服务收费情况,是否为入驻小微企业 |
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 |
(四)基地管理服务创新情况(包括:物业服务智慧化 |
、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 |
地运营管理模式上的创新)。 |
(五)基地主要服务业绩(包括:通过提供综合服务使入驻企业受益情况,入驻企业发展壮大及毕业情况)。 |
附表1: | |||||||||||||||||||||
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表 | |||||||||||||||||||||
申请单位(公章): | 单位:万元、人、平方米、户 | ||||||||||||||||||||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基地名称 | |||||||||||||||||||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
成立时间 | 市(地)基地 认定部门及时间 | ||||||||||||||||||||
基地网址 | 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基地占地面积 |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数量(截至上年末) | ||||||||||||||||||||
基地建筑面积 | |||||||||||||||||||||
公共服务场所面积 | 创业辅导师数量 | ||||||||||||||||||||
运营情况 | 基地信息化 基础设施 | 光纤接入情况 | |||||||||||||||||||
宽带带宽 | |||||||||||||||||||||
无线信号覆盖情况 | |||||||||||||||||||||
近两年经营情况 | 年 份 | 资产 | 营业 | 入驻企业数 | 其中: 小微企业数 | 小微企业占 入驻企业比例 | 入驻企业就业人数 | ||||||||||||||
合作服务 | 合作服务机构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签订协议时间 | ||||||||||||||||||
服务功能情况 | 上年度服务次数 | 上年度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次数 | 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比例 | ||||||||||||||||||
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及简况 | |||||||||||||||||||||
是否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及简况 | |||||||||||||||||||||
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及支持简况 | |||||||||||||||||||||
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及培训简况 | |||||||||||||||||||||
是否组织市场营销活动及活动简况 | |||||||||||||||||||||
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 |||||||||||||||||||||
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及服务简况 | |||||||||||||||||||||
基地为入驻企业给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情况 | |||||||||||||||||||||
示范性自述 | |||||||||||||||||||||
注:1.具体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可自行添加行 | |||||||||||||||||||||
自述参照《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进行列举 | |||||||||||||||||||||
附表2: | |||||||||||||||||||||
管理和服务人员及创业辅导师情况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
注:创业辅导师资质证明附后。 |
附表3: | |||||||||||
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 | |||||||||||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法人代表 | 入驻时间 | 是否签订入驻合同 | 就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接受服务内容 | 服务评价 |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附件3:
基地运营情况月报表 | |||||||
20 年 月 | |||||||
运营单位信息 | |||||||
运营单位 | |||||||
法人代表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基地基本信息 | |||||||
基地名称 | |||||||
基地等级 | 孵化面积(公顷) | 工作人员数量(人) | 创业辅导师数量(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地址 | ||||
基地运营情况 | |||||||
合计 | 新增 | ||||||
入驻企业(户) | |||||||
就业人数(人) | |||||||
毕业企业(户) | |||||||
运营资产总额(万元) | 服务收入(万元) | 服务支出(万元) | |||||
创业创新服务情况 | |||||||
服务内容 | 服务次数 | ||||||
服务企业数(户) | 服务人数 | ||||||
其他说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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