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090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地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规定,地区水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地区水务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事项;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地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在黑龙江大兴安岭行署网站(http://www.dxal.gov.cn/)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申请地区水务局公开信息。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办公室。
(二)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
向信息拥有机关提出申请时,要认真填写《依申请公开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网站下载电子版。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提出申请:1、申请人可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点击“我要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然后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请;2、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申请人可直接到地区水务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答复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属于公开范围的,地区水务局会及时提供,或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会告知申请人拥有该信息的机关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申请提供的信息不存在的,会告知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会告知申请人更改、补正申请内容。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能答复的地区水务局马上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也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因信息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权获得相关资料、档案的复印件。地区水务局提供信息会收取实际发生的打印、复制、邮寄、递送资料等成本费用。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等,受理申请的部门会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地区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7号地区水务局11楼11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457-6101016
传 真:0457-6101016
邮 箱:swjbgs6101016@163.com。
邮 编:165000。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本指南未尽事宜由地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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