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19-04361 发布机构: 地区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6-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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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20 15:30:43 【字体: 】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权力结果公示。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大兴安岭行署网站;

2.“大兴安岭环保”政务微信、微博;

3.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也要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人可以通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栏目http://www.dxal.gov.cn/infopublicity/applicationform)

3.申请人可直接到行署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当面提出申请。

  4.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的处理

  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将依相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工作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不予公开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信息公开服务机构

  行署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包括政府公开信息咨询、查询、复制,受理依申请公开、对本机关信息公开投诉等。

  办公(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办公电话:0457-6101704  

传真:0457-6101704

电子邮箱: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 14:00—17:30

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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