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3709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地直部门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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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地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2018年,在地区政务公开办和省工信厅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地区工信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了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报告汇报如下(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联系人:李哲生;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2730438):
一、概述
地区工信局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取消部分行政权力。
地区工信局共承接行政权力22项。按照省政府3号令要求,地区工信局结合实际,向地区编办报送了《行署工信委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共申请取消3项行政权力,《申请》已通过行署第11次常务会审议,并以大署〔2018〕50号文件正式印发。此次调整后,地区工信局共承接行政权力19项。
(二)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地区政务公开办和省工信厅要求,结合我区工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地区工信局于9月25日印发了《行署工信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加强了政务公开服务时效和政策解读,推进了网上办事服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是全区工信系统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参照标准。
(三)制定了《行署工信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主题、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时效,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5号)要求,地区工信局于10月16日制定了《行署工信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规划投资科、原材料工业科、电力科、散装水泥办公室等科室组成,共同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
按照地区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平台录入了地区工信局行政权力中的3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奖励,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对各县区局报送的14项行政权力进行了审核批准。地区工信局在进一步做好地本级4项行政权力优化的同时,还督促各县区完成了行政权力的优化,统一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流程图,实现了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效推进了优化服务流程“五减”、“四办”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地区工信局在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上传了《行署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职能》、《关于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权力公开》及《行署工信委组织召开2018年春运工作会议并开展春运大检查》等6篇重点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发生此类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产生相关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方式创新不足,除了使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还应使用微信等便携媒体方式主动发布信息,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的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对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应对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履职谈话,保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按照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办要求,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与省工信厅沟通协调,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功能,方便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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