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29 | 发布机构: |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医疗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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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能力 服务好民生
民生是社会之本,关注民生是卫生健康系统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地区卫健委高度重视服务民生能力的提升,立足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医改带来的实惠和变化。
一、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让百姓用上放心药。基本药物的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是国家重要的医药卫生政策。为使这项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委从不断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入手,加强管理能力,做到“五到位”。一是医生培训到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规范医生用药行为。二是考核激励到位。医疗机构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和约束医生多应用基本药物。三是常态化监管到位。对各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不达标的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需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四是指导应用到位。对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不达标的医疗机构给予指导,帮助其分析原因,科学调整用药结构。五是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改变群众对基本药物就是低价药、低效药、过时药的错误认知,提升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用药认知。
二、在集采和国谈药品购入上下功夫,让百姓用上惠民药。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购入国家集采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这些药品通过国家组织的带量采购和价格谈判后,价格大幅下降,可以极大的减轻百姓用药负担。卫健委对医疗机构强化管理,通过合同约束、结余药品资金奖励、定期检查等措施,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把药品价格降下来,真正让利于百姓。现已经落实国家集采药品234种、国谈药品93种,降价比例最高的达97.2%,平均降价幅度达63.4%,使百姓用上了最放心的惠民药。
三、在短缺药品供应上下功夫,让百姓用上救命药。容易短缺的药品往往是临床上的一些特殊抢救药和特殊疾病药。这些药品不常用,但又是临床疾病的必须药,短缺不得。为做好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地区卫健委率先在全省注册开通国家短缺药品直报系统,覆盖医疗机构达100%。建立短缺药品上报制度,规范开展三级直报工作,及时处置短缺药品信息,对地区无法解决的短缺问题及时反馈到省和国家,力求解决。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短缺药品统筹应对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动态更新临床短缺药品替代使用办法,提升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替代使用的能力。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大易短缺药品的储备力度,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承储机构,保障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短缺药品供应,高效调剂调用。
四、在医共体建设上下功夫,让百姓用药更方便。医共体建设是以百姓就医需求为导向,方便患者就医及上下转诊,实现这一目标用药衔接至关重要。为此地区卫健委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分级诊疗用药衔接基本药物目录》。依据我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经广泛征求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形成全区在用药上便于衔接的统一目录,包含基药417种,目录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凡目录中的药品,均简化采购审批流程,一切以临床需要为出发点,直接平台采购。尤其对下转患者的用药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优先给予采购,利于上下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双向转诊提供用药保障。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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