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134 | 发布机构: |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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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销售的大豆油(生产日期2022-04-30),溶剂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
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安悦小区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大豆油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库存0公斤。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7月18日对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销售不合格大豆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呼市监处字[2022]29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附件 | |||||||||||
不合格样品信息 | |||||||||||
序号 | 样品 | 被抽检单位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 | 标称生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单位) | 结果 | 检验报告编号 |
1 | 大豆油 | 呼玛县红霞粮油商店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安悦小区 | 吉豆乐 图形商标 | 长春市嘉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l/桶 | 2022/4/30 | 溶剂残留量 | ≤20/40.3(mg/kg) | 不合格 | acc618005acf6020572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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