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78 | 发布机构: |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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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3期)》,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自制的麻花,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自制的麻花(生产日期2022-01-1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
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光小区4#楼一、二层商服西一户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共加工该批次不合格麻花7个,共计0.5公斤;已销售7个,共计0.5公斤;库存0个袋,合计0公斤。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02月10日日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进行了立案调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销售不合格自制麻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1元;2.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加市监处字【2022】11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附件 不合格食品信息 | ||||||||||||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检单位 | 标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抽样日期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 | 结果 | 检验报告编号 |
1 | sc22230000250230387 | 麻花 | 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 | / | / | / | 2022年1月11日(加工日期) | 2022年1月11日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100/489(mg/kg) | 不合格 | 57202200659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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