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37 | 发布机构: |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卫生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开展医疗乱象整治 净化医疗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地区卫健委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医保局等7家单位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开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为提高整个监督队伍的执法水平,加强对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的模式,重点学习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行政处罚法》等,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举办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采取学习 研讨的形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畅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为促进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畅通举报渠道,地区卫生监督局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挖掘线索,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广泛宣传,增强普法意识。8月23日地区卫健委联合地区、加区监督机构开展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观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海报、宣传品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让全民参与进来,共同遏制医疗乱象行为,抵制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等行为。活动共出动监督员14人次,制作宣传条幅4个,图版2块,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宣传册100余份,海报120余张,宣传品150余份。通过宣传科普正确就医知识,帮助群众增强辨识能力、自觉抵制无证行医、欺诈骗保行为,提高群众安全就医和自我保护意识。
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我区针对医疗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对198家医疗机构以及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租证、挂证的违法行为。经检查发现超出登记范围和违法开展诊疗活动4件,共罚款人民币2.3万元,取得了一定成绩。
下一步大兴安岭卫健委将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医疗市场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联合检查,严查严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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