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地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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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政局多措并举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地区民政局多措并举
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民政工作发展,坚持以“六保”促“六稳”,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一是要持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未参加失业保险且近三个月内登记失业的农民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群体等生活状况,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建立电话询问和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对的生活情况和需求进行了解和摸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关爱,实行专人跟踪、动态报告、主动服务、督办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对困难群众建立“一对一”包保服务台账,设立全天候救助电话,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人一策”式服务。
二是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物价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大临时价格补贴力度,在现有基础上临时物价补贴每人每月按照2倍发放。
三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力度,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及临时救助备用金已下发至乡镇(街道),减少中间审批环节,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对困难群众开展先行临时救助或实物救助。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主动纳入到低保范围,采取电话申请、网络核查、网上审批等方式开展审核审批,必要的申请材料可疫情过后补办。对于信息把握不准、审批要件不全的要按月予以临时性生活救助,实现“有困必帮、应救即救”。
二、强化社区安全保障职能
一要继续加强小区全面排查。以社区、村居委员会为主体,鼓励党员、群众和志愿者参与,对疫情高发地区流入情况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摸排,确保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及时向所辖社区报告。
二要保障居家隔离人员日常生活。对小区内居家隔离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要定期提供生活物资、就医陪护、心理疏导等保障。
三要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用好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要求。
四要对小区内公共场所全面消毒。对所辖小区内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引导群众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五要严格执行卡口防疫“三宝”。对进出小区卡口人员一律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入内,小区老年人或手机无扫码功能实行登记管理。
一是养老机构继续实施最严格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做好人员出入管理、老年人防护和内部管控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继续抓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区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依然暂不举办守灵、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对人员和车辆的数量进行限制。设置体温检测点,督促提醒丧事办理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防护用具等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配齐配足必备防护物资,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要严格进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做好疫情感染患者遗体处置的演练。
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婚姻登记工作。全区婚姻登记处对需要登记的人员进行预约办理。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工位保持安全间隔,准备一次性手套为办理登记当事人填表签字使用。进入登记机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天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消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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