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87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促进就业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现行时效 |
地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推进省考核地市创业就业工作第四次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稳就业保民生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完成省考核地市创业就业各项指标,进一步推进全区就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11月14日,地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省考核地市创业就业工作第四次推进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就业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滨同志近期对全区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对省考核地市各项指标做出了具体安排。承担考核任务的相关科室总结了目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情况及创业就业工作服务成效4方面、15小项的工作进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并提出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就业服务中心认真落实省、地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就业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稳岗、促就业、保民生。截至10月末,全区实现新增就业397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48人,困难人员就业898人,分别完成省下达指标的120.5%、141.6%、179.6%,向上争取省拨就业补助资金6657万元。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为267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发放见习补贴171.77万元;为49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4.9万元。聚焦就业困难群体,为6375人发放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03万元。扎实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共为25家企业发放企业吸纳社保补贴62.31万元;为1户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实现了补贴发放零突破。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共安置12名脱贫人口,帮助其就业增收。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经过多次测算,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细则》,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为26名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1户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3万元。在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设立“科技企业创业就业服务站”,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等服务。全力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建设“零工驿站”20个,网上“零工市场”登记求职137人,提供就业服务3939人次。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认定22个地级充分就业社区,向省厅推荐1个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得到省厅高度认可。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10 n专项服务活动,累计开展专场直播20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92场,发布504家企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岗位6576个,实际上岗753人。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创业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细化内容、量化责任,以实的举措、严的标准做好各项考核工作。二要加大推进力度。紧盯年度各项就业目标任务,盘点梳理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跳起摸高、提速加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三要严格责任落实。制定《2022年度考核县(市)、区创业就业任务分解表》,责任到人、传导压力、抓好落实。持续巩固就业工作中好的成果,善于借鉴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机制、落靠举措,有效推进就业工作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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