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33 发布机构: 地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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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0:00:51 【字体: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2822日,第三次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议听取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行署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部门及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做好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

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地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资产负债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7个方面159个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金额5486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44个,金额4954万元已到整改时限尚未完成整改问题2个,金额341万元;未到整改时限正在整改问题13个,金额191万元。完成整改率91%,较去年同期增长17.82%。促进建章立制10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地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促使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职能作用得以正确、充分和有效地发挥,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加强政府对本级预算收支的管理和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2021年,预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仍存在公务用车费用超年初预算、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16个问题,金额191万元。截至目前,整改责任单位采取加快支出进度、将结余资金追减上缴财政、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根据各县(市、区)用款计划拨付资金等措施,完成了政府性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收回和招商引资激励资金分配不及时等3个问题的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未到整改期限,对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社保基金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年底结转规模超过规定比例等13个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正在采取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的规模和比例、预算科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中。

(二)部门预算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预算审计,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做实、做准预算,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完善、无预算支出、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商务活动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招商引资激励资金管理机制不规范,绩效考核管理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当和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等24个问题,金额59万元。各整改责任单位通过采取促进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资金、上缴存量资金、调整会计科目、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线,为全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审计,查出高标准农田投资结构不科学地力提升科技支撑方面投入少、已建成项目未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19个问题,金额733万元。各整改责任单位通过加强对县、乡编制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相关内容,做到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对2022年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重新充实,增加冲毁段回填、水毁修复内容增加地力提升方面的投资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2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审计,查出对企业投诉问题线索、部分地方政府对工业企业运营指导服务不到位,导致获得奖补资金企业绩效不佳和开发区企业创新创业载体服务不到位、招标代理费收取使用不规范2个方面问题各整改责任单位通过采取搭建融资平台盘活项目协调银行为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协调企业办理林权证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并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出台《招商引资激励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清理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并成立开发区管委会、退还保证金招标代理费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能力,增强了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促进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

2021年,对本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在“优质粮食工程”政策执行、新型农民培育项目监管、“科普大篷车”管理执行不到位、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三重一大”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财政政策不到位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挤占专项资金、以拨代列专项资金超范围支出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应收未收执行费和往来账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资产不实账实不符未及时清理盘盈、虚增、盘亏固定资产和待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等59个问题,金额1095万元。各整改责任单位采取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专项督导制度、建立相应的培训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培训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运行数据记录与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省拨专项经费的管理对省拨专项资金支出严格监管、调整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盘亏积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履行资产报废手续等措施已完成整改58个问题,整改率98%。

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应征未征水资源费287万元。整改责任单位已经采取发送催缴通知书和派专人现场催缴等办法,继续向缴费单位催缴水资源费;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水资源费,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揭示了矿山资源规划编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部门数据和规划数据不衔接、不一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热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作等16个问题,金额219.83万元。整改责任单位通过采取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纳入我区正在编制的《加格达奇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基准,加大部门间沟通协作督促力度,确保数据精准,保证职能部门和相关规划间数据衔接一致14台燃煤锅炉供热区域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完成淘汰撤并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六)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2021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不准确计提折旧、应收账款长期不清理、固定资产盘亏、溢余大豆未及时入账、未经审批变更中央储备粮存储地点等16个问题,金额1802万元。整改责任单位通过采取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对往来账款逐笔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清理,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建立《溢余粮管理办法》,明确溢余粮管理程序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七)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保障了社会保障金的安全与完整,有效防范了金的流失,使社会保障得以充分发挥。

2021年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政策制定不统一、呼玛县、新林区及松岭区金保系统中的缴费人数与参保人数有差异各县(市、区)在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政策执行上不统一疫情防控基金挂账一次性安置职工医保政策使基金支付压力加大金保系统中的缴费人数与参保人数有差异和部分参保人员未录入金保系统7个问题,金额1387万元。整改责任单位通过采取整章建制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地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单基数缴费的通知》按相关文件要求清理挂账和将未录入人员录入系统等措施,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金额1333万元,整改率86%。

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塔河县医疗保险基金挂账54.56万元。由于年代久远(挂账在20年以上),当年会计凭证记载混乱,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至今未完成整改。被审计单位非常重视整改,正在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充实整改工作专班人员,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尽早完成整改任务;积极与上级行业部门沟通、请求指导、帮助推进整改;积极向本级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基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修改完善了《塔河县经办服务中心内部管控暂行办法》,严格审核支付条件,专款专用,堵塞漏洞,坚决杜绝挪用、挂账等行为发生,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突出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各县(市、区)、部门及单位均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整改,但仍有个别问题因历史遗留等因素未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行署将继续加强督促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审计整改责任要重“落实”。全面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明确整改措施,按时、真实、完整、合规完成整改;二是审计整改过程要重“核实”。通过采取电话督办、座谈了解、现场核实、动态跟踪整改进度、明确整改时限等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物,提高整改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三是审计整改结果要重“规范”。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立行立改、阶段推进、持续跟踪三大类,切实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对整改情况实行挂账销号、动态跟踪管理,对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提高审计整改监督质量,固审计成果,继续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四是审计整改成效要重“提升”。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的工作闭环,有效发挥“审计一个、规范一片”作用,将审计成效切实转化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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