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21 发布机构: 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22-06-1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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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向导 全面推行政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14 16:20:17 【字体: 】

“服务好与差,群众来评价”、“政务服务好不好请您来给好差评”。这是今年企业群众到大兴安岭地、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最常见的宣传语,也是大兴安岭地区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的直接体现。

今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向导,结合省、地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通过制定“好差评”制度、建立差评督办整改工作流程、设立评价专区等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打造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

确定评价内容。按照省和国家的“好差评”评价标准,大兴安岭地区对地、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便民度等方面作为评价内容,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大兴安岭地区在地、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每个窗口设置评价器,在大厅出口处设立“不见面评价专区”,在政务服务网发送评价短信提醒。企业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窗口评价器、网上评价、评价专区等方式对我区政务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切实构建起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的多形式、全方位的“好差评”评价体系。

做好差评整改。大兴安岭地区不断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建立了差评复核机制、督办整改机制、限时反馈机制,差评事项在10日内必须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评价人,营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形成“差评”事项督办、整改、反馈的闭合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共产生评价数据47658条,其中非常满意10485条,满意105条,基本满意37068条,好评占比22.2%。

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将充分运用“好差评”评价体系,通过企业群众评价情况,及时发现我区在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短板,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细节,为企业群众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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