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3-00001 发布机构: 地区行署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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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新增及变更大兴安岭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3 15:54:36 【字体: 】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经申请受理、考核评估,拟确认大兴安岭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1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0457-1239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请举报人书面提供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反馈。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区医保服务中心

     邮编:165000



            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1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于海文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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