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04 | 发布机构: | 金融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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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地区司法局:
按照贵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保障作用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执法制度。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我局研究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三项执法制度,使法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建立完善“四张清单”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柔性行政执法监管范围。我局根据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并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行我区地方金融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环境
(一)强化内部普法。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会前学法、支部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等方式,学习政策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截至目前,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延期还本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条文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开展常态化法治知识学习工作。各科室(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选学相关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各科室(中心)已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行政法规的自学工作。三是通过开展“知识大讲堂”活动,针对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中的案件处罚决定的执行和结案进行深度讲解,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同时录制讲解视频发布至各县(市、区)处非办广泛开展学习。
(二)强化外部普法。一是为提高普法宣传精准度,我局联合地区公安局深入光明街道机场路社区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进社区宣传培训会”活动。活动中,宣教工作人员通过对多个情景剧与真实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的方式,深度解剖导致老年群体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诈骗对象的原因,呼吁社区群众既要关注老年群体,帮助老年人提高辨识非法集资的能力,又要提高法制观念,切勿参与非法集资。二是在加格达奇区新世纪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知识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到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对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开展政策解读活动。8月19日下午,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加格达奇区新世纪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设置专题展板、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单、解读地区金融服务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政策等宣传方式,切实让群众感受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学法。积极探索新举措,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树立尊崇法治、践行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形象。
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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