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76 | 发布机构: |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3 | 废止日期: | 2022-12-06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4天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在全区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3 14:34:08
【字体: 】
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警报鸣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6日上午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默哀时,各县(市、区)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连续鸣响3分钟,具体鸣放时间以主持人下达默哀令时间为准。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据《公告》进行,无任何空情,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