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154 发布机构: 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涉企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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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推行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17:29:31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地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经行署同意,决定对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行调整(调整组成人员)。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月26日   


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9〕7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大署〔2019〕10号)相关要求,经行署同意,我区决定对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调整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范围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地区市场监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教育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住建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商务局、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区应急管理局、漠河海关、地区税务局、地区统计局、地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地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地区科技局、地区工信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司法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水务局、地区医保局、地区金融局、地区营商局、地区林草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气象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等31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牵头召集单位为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人为该局主要负责人,联络办公室设在地区市监局信用监管科。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及相关事宜处理。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排,协调督促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一)审议落实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标准,制定相关措施。

(二)确定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实施任务、目标、措施,并负责各自部门任务、目标、措施及责任的落实。

(三)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会商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对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分析、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体系,落实地委、行署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会议,并认真落实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交流和协同配合,主动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全面

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区市场

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交流。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地区联席会议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

 

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杨晓秋  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尊义  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刘  芳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怡旻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苏  义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霍  霞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调研员

夏晓明  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局局长

蔡长录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利群  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颜廷顺  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跃科  地区贸促会会长

接广达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延峰  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静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青志  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王  杨  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段雪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漠河海关副关长

王洪彬  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富瑶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崔志忠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东伟  地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吕慧玉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卫林  地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国斌  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邓东兴  地区金融服务三级调研员

许立德  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胡  鹏  地区林业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

司秉刚  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吕剑钊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地区新闻出版局(版

权局)局长

刘文强  地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

周学军  地区气象局党组成员

赵  波  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王利春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检验师

富立本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员

王明新  地区教育局办公室科员

赵俊光  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科员

曹  鹏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

赵景祥  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局科员

李雪梅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科员

赵雨萌  地区交通运输局行业法规科科员

周鹏翔  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高振宏  地区商务局市场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  南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周立刚  地区应急局执法科科长

路红玲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科长

李如雪  地区税务局稽查局案源管理科科员

聂  焱  地区统计局综合与执法监督科科员

郭瑞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漠河海关稽查科科长

郑筠凡  地区科学技术局项目规划管理科科员

林羽飞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一级科员

郭  嵩  地区民政局办公室科员

唐  朔  地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高  超  地区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员

王文晶  地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员

裴  雪  地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和医疗服务价格科科员

杨司华  地区金融服务局地方金融稳定科科员

张晶淼  地区营商局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

任凤明  地区林草局法规科科长

刘婉莹  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副主任

朱  立  地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四级主任科员

杨广瑞  地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局科员

李淑波  地区气象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曹  禹  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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