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63 | 发布机构: |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助企纾困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我区贯彻实施,提升我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关于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将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主动融入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以高精度培育、高标准管理、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量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体系,全面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工作,推动我区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为加快农业强区建设,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助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地理标志培育、管理、运用、与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突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保持稳定合理增长,力争我区地理标志在海外获得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地理标志高精度培育工程
1.开展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摸底。开展全区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调研,以县域为基础,围绕当地具有独特品质的产品,采集特色质量、特殊工艺、人文历史、产地环境、地理范围、发展状况等基础信息数据及纸质、影像等代表性实物资料,研究建立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基础数据库,加强对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的保护。
2.建立地理标志保护重点培育机制。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基础资料的完善程度及本地区实际,确定1至2个特色产品作为当前重点培育对象,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完善特色质量、人文历史、产品知名度等材料质量,符合条件的及时指导地方政府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申请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二)实施地理标志高标准管理工程
3.严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积极承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合法使用人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意识。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加大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严格监督和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
4.健全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配合省局筹建黑龙江省地理标志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推动构建涵盖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政府在地理标志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定期监测和评估标准实施效果。鼓励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标准外文版研制,提升我区地理标志品牌的国际传播力。鼓励研制地理标志国家标准样品。
5.强化地理标志特色质量管理。推动原产地政府加强应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抽检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常态化抽检工作。鼓励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围栏等技术,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地理标志来源追溯机制。落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质量管理水平。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特色质量品级划分,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特色质量要求。
(三)实施地理标志高效益运用工程
6.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为主导,带动种植、储藏、加工、运输、销售、文化旅游等上下游产业联动的发展格局。培育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加强技术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完善配套设施,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加快实现地理标志产业化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化产业的协同,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行业的多行业联动发展,提高地理标志区域经济增长贡献。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相关研究。
7.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以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为核心的地理标志品牌体系,支持各地开展地理标志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地理标志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品牌推介和经营管理。注重品牌建设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突出地理标志品牌特色,强化品牌推广运用,讲好地理标志故事,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国际价值。
8.强化地理标志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各种活动载体,提高我区地理标志影响力。配合省局建设黑龙江省地理标志z6尊龙旗舰厅的产品展示馆,开展线上线下展示活动,全方位展示我区地理标志历史文化、特色打志名片,积极推进我省相关展会平台开设地理标志产品线上专区,拓展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渠道广的优势,开展“为家乡地理标志代言”推广活动,广泛宣传推广地理标志品牌。
9.推动地理标志海外交流。积极配合省局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中外地理标志合作交流活动。指导我区相关企业在海外使用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充分利用我省对俄、对日、对韩等外贸优势渠道,加强我区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海外推介,支持我区地理标忘产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四)实施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工程
10.加大地理标志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针对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高价值产品、热销产品和互认互保产品等,加强对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保护力度,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加强对相同或近似产品上使用意译、音译、字译或标注“种类”“品种”“风格”“仿制”等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规制和打击。
11.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维权援助。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发挥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对接各类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结合纠纷多元解决、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绿博会、哈洽会等展会地理标志维权援助服务。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海外地理标志纠纷应对指导,强化海外地理标志纠纷预警防范。
(五)实施地理标志高质量服务工程
12.增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和政策、地理标志信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信息等“一站式”查询服务。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等机构参与提供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
13.加强协同运用服务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综合发挥专利在助推技术攻关、前瞻布局,地理标志在助推品种保护、品质保障,商标在助推品牌打造、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服务支撑地理标志相关产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包装、销售等各环节,综合发挥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塑造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品牌,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深刻领会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在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征程上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落实。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内外沟通协作,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及本工作方案具体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强化人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建立多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地理标志智库,加快培养一支精通地理标志政策研究、国际合作、品牌培育、行业管理、保护运用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广泛宣传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措施成效、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典型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建立健全多层级的地理标志培训机制,加强公益性地理标志保护培训。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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