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10 发布机构: 地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2-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科字〔2022〕2号 主题分类: 涉企政策信息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关于“2021年大兴安岭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备培育资金”分配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1:05:38 【字体: 】

地区财政局: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完成省考地量化指标,大兴安岭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1家企业,按省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资金政策分配。

附:1、黑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

关于对黑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黑龙江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予以公告。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22年1月10日 

黑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黑龙江原野牧歌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大兴安岭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资金发放明细

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奖补明细表
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为2021年规上企业是否为首次认定企业奖补金额(万元)所在区县曾任高企编号
1黑龙江原野牧歌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1232700ma1blqxm4y30加区

 

                        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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