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56 | 发布机构: |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建设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函
大署建函〔2022〕4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按照《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黑建函〔2022〕213号)要求,地区住建局决定于2022年8月末至2023年7月末,开展全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一、普查范围
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管理的其他绿色生态空间。其中,近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地,苗木调运频繁地区以及外来入侵物种频发区域为重点调查范围。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现状调查,摸清我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种类、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具体物种参考黑龙江省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议名单(见附件2)。
(二)结合现状调查采集外来入侵物种资料,主要包括拍摄和录制外来入侵物种照片、影音资料。普查方式及记录要求请参照全国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技术规程要求(见附件 3)。
(三)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填报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模块”有关信息。
(四)各县(市、区)结合普查情况,分析本地外来入侵物种在城市绿地的分布特点、传播途径、危害程度,研究提出下一步防控对策,形成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严格《通知》要求,开展普查工作,保证普查进度和普查质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本地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阶段性进展情况,于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模块”中的数据信息填报工作,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送本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张鸿雁 联系电话:2122017
邮箱:
附件1.《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议名单》
附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全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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