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43 | 发布机构: |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建设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全省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发现隐患问题 整改工作的提示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城镇燃气排查整治成员单位:
7月6日至7月14日,省、地两级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督导组,对全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和隐患。为深入贯彻7月4日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省、地督导组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提示如下:
一、省级督导组发现问题情况
按照《全省餐饮用户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省督导组于7月9日至14日利用六天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专家解读、电话沟通、问题探讨等方式对全区17个地、县两级行业管理部门、6家液化石油气企业、10家餐饮企业燃气安全进行了督导抽查,共发现隐患问题64处。(详见附件)
二、地区督导组发现问题情况
7月6日地区燃气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区餐饮用户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例会,制发了《全区餐饮用户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地区住建、应急、市场、商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主动担当、合力推进,组成7个督查组驻地督导7个县(市、区)。围绕燃气安全组织推进、隐患排查、风险消除、执法曝光、宣传引导和文件要求其他事项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对7个县(市、区)机关、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累计检查全区13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123家餐饮企业、5家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2家学校燃气安全进行了检查抽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55处。(详见附件)。
对于上述问题各督查组已及时反馈当地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请各地对照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治措施,建立清单台账。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住建部门、商务部门要自觉扛起隐患风险整治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落实责任领导,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督促指导做好辖区范围餐饮和燃气企业的整改工作,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将问题整改与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紧密结合,紧盯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高、问题多的区域和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企业整改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企业相关责任。
(三)突出整改实效。整改工作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变通。燃气工作专班将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8月份下沉各地重点督导省、地两级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同时杜绝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
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汇总本地区整治情况,于7月30日前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地区燃气专班办公室。联系人:钱鹏;联系电话;0457-2129195;电子邮箱:cxjsk2129196@163.com
附件:省、地督导组发现问题清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
2022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