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19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继续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办事不求人”制度,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地区水务局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水发〔2019〕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程补短板”为总基调,聚焦水利业务领域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遵循“应放尽放、应简尽简、应优尽优”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四零”服务承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事不求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快速高效。聚焦水利业务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办事求人”的症结所在,精准施策,上下联动,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集中攻坚,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真正成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事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树立服务理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全方位服务。
——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与新媒体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深度合作,推进政务服务便捷化、高效化、智能化,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19年底,形成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创新举措。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我局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我局高频事项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到2020年底,全面推广“办事不求人”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使“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叫响龙江水利“办事不求人”品牌。
(三)到 2021年底,水行政主管部门“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水利、诚信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梳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主动亮丑揭短,列明我局“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水政水资源科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放权力度,继续大力精简、整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除跨县(市)区的水行政审批事项由地区水务局审批外,按照管理权限,全部由事权所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联的行政权力不得拆分下放,不得只放办理权、不放决定权;与其他部门相关联的行政权力要积极协调全链条整体下放,其他部门已经下放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须同步下放。各相关科室不得以登记、注册、报备等方式,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清单之外行政权力。(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具体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推进。水政水资源科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
(三)公正监管,体现公平正义。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 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编制本科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审批事项监管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水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水行政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完成时限:2021 年底前完成,具体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推进。水政水资源科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
(四)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政务服务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细化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的应用。实行“一网通办”,除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获取的信息和材料,不得要求重复登记、提交,坚决消除“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各相关职能科室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时限办结,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做到政务服务不求人。(完成时限:2019年底完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细化办事指南,压减自由裁量权。2021年底前完成其他事项,具体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推进。水政水资源牵头,各相关职能处室分工负责)
(五)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责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标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监督及咨询方式等,必须向社会统一公开。融合新媒体全方位实现政务服务信息便捷查询及推送。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与市场主体、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要及时在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完成时限:2019 年底前完成,具体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推进。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
四、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特成立地区水务局“办事不求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丰 地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董洪波 地区水务局副局长
林柏地 地区水务局副局长
白 燕 地区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高洪彬 水利规划建设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郭卫林 河湖管理科
丁阳国 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主任
张月朋 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科,主任:张月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高效、便民、务实的龙江水利服务新格局。
(三)做好协同配合。各相关职能科室要主动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办事不求人”基层联系点,深入一线持续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并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工作情况报送水政水资源科,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四)严格责任追究。在地区水务局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板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集中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或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地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地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水利系统新环境新变化新形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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