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17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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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加格达奇区自来水公司 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0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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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署水字〔2020〕12号
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下放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大署办〔2019〕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加格达奇区自来水公司取水许可由你单位办理,并向其发放取水许可证,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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