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13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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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召开省河长制专项督查汇报会议
8月10日,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第十一组抵达我区,并召开全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大兴安岭)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区总河长张宝伟出席会议并代表我区作汇报,行署副专员何培信主持会议。
张宝伟代表地委、行署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围绕我区推进落实河长制基本情况、督查内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张宝伟表示,我区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梳理督查组提出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督查清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统筹抓好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坚决打好水资源保护、河流“清四乱”、水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依托自然生态优势,继续抓好幸福河流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幸福河流。时刻绷紧防汛安全弦,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紧盯江河洪水、水库安全、山洪灾害等关键环节不放松,宁可十防九空、决不失防万一。压紧压实河流管护责任,稳步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以严格的奖惩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爱护河流、保护水生态的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监督、参与管水治水的浓厚氛围。
督查组组长张润萍对过去一个阶段我区在河湖管理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务实工作表示肯定。她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清四乱”攻坚战和水资源管理保护攻坚战;全面检验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督查工作安排、重点和要求协同完成任务。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下发“一市(地)一单”,明确督查整改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对涉河湖违法行为有效震慑;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督查期间,督查组将深入到加区、松岭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市及6个乡或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召开督查反馈会。
地区河长办主任、地区河长制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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