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11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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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开启幸福河建设 奠基兴安人民幸福梦想
大兴安岭是黑龙江、嫩江两江之源,是鲜卑、契丹等民族的祖源和迁徙演进的根脉,境内有大森林、大湿地、大界江、大冰雪,雄浑壮丽、色彩斑斓、气象万千,河流生态良好。多年来,兴安人民在林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坚持巩固绿色生态根基,擦亮绿水青山底色。
一是积极落实水利部 “ 建设幸福河湖 ” 部署要求 。为认真贯彻第二十八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三届“中国水周”关于“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的主题及 2020 年水利部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关于“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幸福河流建设的通知》,依托生态自然景观优势,建设一批兴安人民心中的美丽河、健康河、幸福河。
二是全面开启各具特色 幸福河 建设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拟利用 2020 年一年时间,努力打造 7 条以“生态为基、文化为魂、民生为本”为核心内容的特色示范河流。将塔河县西尔河打造成为省级典型示范河,漠河市二林河打造成为城市景观河,呼玛县黑龙江城区段打造成为百姓宜居河,松岭区(林业局)大扬气河打造成为政企共建河,新林区奥库萨卡埃河打造成为美丽乡村河,呼中区呼源河打造成为诗画文明河,加格达奇区甘河打造成为管护高效河。
三是切实落实 幸福河建设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将幸福河建设纳入“一把手”重要日程,各级河长亲自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保障资金,制定“五个清单 两张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实施计划安排表)。幸福河建设纳入大兴安岭地区河湖长制作战指挥部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范畴,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综合运用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提高群众爱河护河、保护水生态的行动自觉,营造“人人心系治水、个个维护河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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