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07 发布机构: 地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0-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共资源配置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表(2020.10)

发布时间:2020-10-15 09:00:20 【字体: 】

<


序号职权名称职权类型呈报单位行使主体单位意见工作组意见状态
1责令停止在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地方水电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地方水电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行为其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取消取消拟办结
2主要江河及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其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水利工程建设档案验收其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权限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其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权限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免征税费减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不符合农田水利规划、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但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补偿、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造成灌排工程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取消取消拟办结
7水文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8对生产建设项目和活动水土保持监管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9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0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1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2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3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弃置、堆放、种植等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5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6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7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或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8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19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0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1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凿井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2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3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4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取用地下水或者原有取水设施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关停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5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6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7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8经营高耗水服务业未采取节水工艺和安装节水设施、器具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29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0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1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而造成水土流失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2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3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4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未编水保方案或者编制的水保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而未补充、修改水保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保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水保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5未经批准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新增取水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6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7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8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39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0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1损毁和擅自改动计量自动监测设备的、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的、窃取水资源的、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的、未及时修复用水设施造成水漏失或者未及时关闭用水阀门造成水流失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2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报告或对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3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4对地方水电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开工兴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5对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6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7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8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设障清除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49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0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2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3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逾期仍不治理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4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5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不符合农田水利规划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6消除水利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57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行政征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取消取消拟办结
58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行政征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暂停实施暂停实施拟办结
59水资源费征收行政征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0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设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1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2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3水利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督检查及稽察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5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6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7权限内水事纠纷裁决行政裁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8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69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0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1用水计划调整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2取水许可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3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4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5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77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行署水务局保留保留拟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