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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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1 0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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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地总河长会议精神,自8月3日至7日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先后前往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市、松岭区、新林区、加格达奇区等地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督察组先后对涉及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听取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对挂图作战任务、“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幸福河流建设、水库运行管理等五方面开展查阅相关资料、取证问题清单、影像资料、相关文件等工作,深入河流现场抽查、核实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督导检查标准,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下达“2020年度全区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整改通知书”,明确各项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时限,“专项督查整改通知书”由督查组组长签发,县(市)、区总河湖长办公室主任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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