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3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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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水务局检查漠河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2 0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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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纪 要 | |||||
会议名称 | 地区水务局检查漠河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 ||||
会议时间 | 2020年6月14日 | 会议地点 | 漠河市水务局会议室 | ||
会议主要议题 | 水利安全生产 | ||||
组织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 | 主持人 | 林柏地 | ||
参加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信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正业建设有限公司、漠河市水务局、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主要参加人 | 林柏地 | 付春雷 | 王路阳 | ||
高洪彬 | 李军 | 杨维海 | |||
张宪彪 | 窦宜政 | ||||
孙杨杨 | 韩冰 | ||||
会议主要内容 | 一、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农村饮水安全。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按照达标复核和清零行动建立台账,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凡是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隐患排查台帐,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四、防汛工作。要抓好防汛准备工作,对照文件清单抓好落实,特别是超标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以及山洪灾害防治,做好预警预报,加强日常调度。 五、要求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我局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主要是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强调安全,单位抽派技术人员督促安全施工。 六、直属单位和项目部要做好有关资料、总结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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