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2 | 发布机构: | 地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地区水务局到漠河市检查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17 09:00:53
【字体: 】
会 议 纪 要 | |||||
会议名称 | 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会议 | ||||
会议时间 | 2020年6月14日 | 会议地点 | 漠河市水务局会议室 | ||
会议主要议题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
组织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 | 主持人 | 林柏地 | ||
参加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信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正业建设有限公司、漠河市水务局、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主要参加人 | 林柏地 | 付春雷 | 王路阳 | ||
高洪彬 | 李军 | 杨维海 | |||
张宪彪 | 窦宜政 | ||||
孙杨杨 | 韩冰 | ||||
会议主要内容 | 会议强调,一是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动态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记录、工资结算和支付、欠薪预警及诚信评价的管理。通过详细建立项目台账,记录对应企业的用工信息和农民工个人的从业信息,动态记录农民工在全县范围内水利领域务工情况,具备档案查询功能。二是要做好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建设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三是要做好监督检查,对总承包企业未实行实名制和劳动合同制等规范管理的施工项目,视为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记录不良信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