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100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17: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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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遏制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监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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